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注册的通知
发改企业债券〔2021〕162号
延安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的请示》(严新投建子思[202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证券法》 《公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贵公司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3亿元,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富源现代杨康居住区养老项目,7000万元用于山水阁现代杨康居住区养老项目,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债券登记有效期为24个月,首次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