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将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从今年起每年评选一次。选拔对象为2015年以来在哈尔滨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5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回国留学人员。
据了解,此次评选要求在哈尔滨创业,有独立创业项目,并担任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选择者需要具备相应的创业条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年营业收入应达到50万元。10人以上就业;依法注册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正常6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产业项目符合哈尔滨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能够代表前沿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发展价值,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创新创业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强烈,能够示范带动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评选奖励10人左右。奖金标准为每人一次性2万元。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提供事迹、营业执照、申请表等材料进行申报。大学生初审通过后,各高校将于11月25日前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工作小组审核,每所高校限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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