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开始启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计划和科技活动优惠资助申请,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资金最高可达30万元。这是记者4月12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的情况,所有申报工作均在5月底前完成。
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创业,服务四川、四川发展,我省将为海外留学人员创业提供每户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用于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市场开拓、贷款付息、人员安置、队伍建设等。据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凡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海归,均可申请“海归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具体包括:
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回国留学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强的市场潜力;
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
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企业注册资本的现金资产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境外学生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实守法,无犯罪记录。但已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自主创业支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享受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支持,不再享受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扶持基金。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按重点、优秀、初创类别资助。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研究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资助金额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金额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支持近期回国或即将回国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研究的留学人员。经费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研究论证、聘请助理、申请和保护知识产权、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异,回到四川工作;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独立主持研发工作,前途无量;申报项目属于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和发展前景,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可申请“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优惠资助”。
小贴士: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申报流程
申请人应根据属地或企业隶属关系原则,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部门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22日前报送当地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市
申请人根据属地原则或单位隶属关系,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本单位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于5月22日前报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5月29日前报送省专家服务中心;中央驻川单位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在申请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并签署本单位推荐意见后,须于5月22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省人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记者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