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地点
2018年底,山东省博兴县法院认定上海某公司(俗称“布头夏”公司,下同)山东博兴区域经理王利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返还被害人。一审判决后,王利民拒绝受理上诉。日前,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被告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至此,这起从案发到判决历时三年,受害者多达217人,涉案金额超百万元的诈骗案告一段落。
莫名其妙的“催债微信”
林琳买手机的时候,已经还清了公司“Boudouxia”的3000元贷款,却意外收到了催债微信,于是赶紧报警。
2017年1月12日凌晨,19岁的林琳(化名)像往常一样和父亲一起去地里运蔬菜。突然,他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当他打开手机时,惊讶地发现了一条微信,是“布兜侠”公司后台客服发来的。微信提醒琳琳尽快偿还5896.98元分期贷款本息。
“不!上次买手机,向‘买满’公司借了3000元。我已经完成了。这次,我有一笔4000元的新贷款?”迷茫中的琳琳突然想起不久前有人让她为朋友“帮个忙”,于是她立即联系了宝斗霞公司博兴区域销售业务员丽丽(化名)。
“你忘了,这笔贷款是我们销售经理王的‘手机贷款’。他拿了钱,贷款自然要还!”丽丽明白了事情的始末,爽快地说:“王经理也委托我经营这样的生意,刚才我也收到了催债短信。放心,我会联系王经理,让他马上还贷!”
但是后来,轮到莉莉紧张了。一直信任的“王经理”失去了联系,多次拨打对方手机,都打不通。
“王经理不会卷着钱‘跑’吧?这是坏事,顺带帮出大麻烦!”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骗局,丽丽和琳琳去公安局报案。
此时,他们也想不到这个骗局有多大。
200多人中招
“嘿,你也被骗了?”在报警的路上,琳琳接到同村合伙人庄庄(化名)的电话,得知对方刚刚收到“卜应霞”公司发来的“讨债微信”。
接受举报的山东省博兴县公安局民警也非常惊讶。林琳报案后几天内,公安机关陆续接到近百人报案。他们来自不同的城镇,从事不同的职业,但提供的信息与林琳的情况大致相同,指向同一个人,博兴县区域销售经理王利民。
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高,引起了博兴县警方的高度关注。他们很快检索到了王利民的个人信息。资料显示,2016年5月,王利民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
一名有欺诈犯罪记录的业务经理在旧案仍未解决的情况下犯下了新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2017年6月15日逮捕了在逃的王利民。
此时前来报案的人数已达200余人,涉案金额120余万元。在一些同样的村庄,六七个人同时被“招募”。当被问及被欺骗的过程时,受害者的陈述是相似的。他们大多是受朋友邀请参与“帮扶”的农村青年。数百笔贷款金额不等,其中最大的4000元,全部由“布兜侠”公司发放,而受害者借的钱很多都被王利民拿走,用于个人挥霍。
“业务提成”让他心生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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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警方侦查显示,王立民自2016年1月起担任“买单侠”博兴县区域经理,负责推广“买单侠”公司的“手机贷”业务,即针对手机购买群体推出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小额贷款,每发展一名客户能获得一定提成。为抢占市场,“买单侠”公司针对各地的区域经理推出了激励政策:前来办理“手机贷”业务的客户越多,公司下发的提成款就越高。
这一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王立民的工作热情。他瞅准这一时机,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有针对性地向农村年轻人宣传营销,并通过丽丽等5名业务员的帮助,迅速发展了一批“手机贷”客户,工资提成也越来越丰厚。照这样发展下去,王立民的事业一定会越来越红火。
伴随着市场拓展和业绩攀升,王立民在博兴县域迅速积累了不小的知名度,客户群体也如同滚雪球般越来越大,“王经理”的名头一时在博兴县颇为响亮。但是,这一连串好势头并未让王立民满足,他还是觉得“来钱太慢”,于是,他瞄准贷款动起了歪念。
经办业务中,王立民发现,“买单侠”公司放贷环节有漏洞,可以通过“做手脚”套取贷款挪为己用。为此,他想出了一记“高招”:指派5名业务员,通过找客户及其熟人朋友“帮忙”的方式,邀请客户携带微信账号和身份证前往公司办理“手机贷”手续,以帮助自己顺利顶替公司业务;等公司贷款发放后,他再要求客户将贷款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自己微信,并承诺该笔贷款由王立民本人负责归还贷款本息。
“小算盘”打得很精的王立民相信,只要每月都能吸纳足够多的客户,就一定能从“买单侠”公司拿到丰厚的业绩奖励,届时用这笔业绩奖励偿还所欠的贷款利息轻而易举。然而,此后的事实证明,王立民只预料到了开头和过程,却没猜对结局。
“帮个忙”让被害人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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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侠”公司总部远在上海,平时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发放贷款,这给了王立民充分的“做手脚”空间。从2016年2月起,王立民瞄准放贷环节中的这一“bug”,邀请客户到现场办理“手机贷”手续,然后通过电子手段上传个人头像和相关信息;“买单侠”公司总部经审核无误后,最多3分钟就能完成放贷;然后前来“帮忙”的客户再将该笔贷款转给王立民,并约定由王立民本人偿还本息。
侦查显示,自2016年2月至2017年1月,王立民先后以“帮忙冲业务量”的理由,骗取了217名客户及亲朋好友的信任,共经办“买单侠”贷款业务221笔,贷款金额102.53万元,本息高达127.47万元。
“给朋友帮忙”的理由,蒙蔽了不明真相的客户群体。更有热心的客户,把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一股脑地拉过来,给王立民“冲业务量”。对此,王立民一概“笑纳”,他一边忙着吸收来自各个客户的贷款,用于个人消费开支,一边拿出部分资金及时偿还掉“买单侠”部分贷款利息,巧施“瞒天过海”之计,用一连串虚构的业务流量,从“买单侠”公司总部骗取了数额不菲的业务提成。
“我当初就是想买新款手机,钱又不凑手,才通过丽丽办理的‘买单侠’手续,很快就用上了新手机,每月分期还贷款也没啥压力!”得知上当受骗后,林林如梦方醒。而他的经历,也是大多数“手机贷”客户的共同体验。起初,尽管很多客户对此并非没有戒心,只是因为熟人的一声“帮个忙”,就放松了警惕。
案发后,经公安机关查证,王立民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偿还了33.28万元的贷款本息,至案发,仍有94.19万元的贷款余额未能偿还。
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林林、壮壮等众多贷款客户接到“买单侠”公司内容一致的“催债微信”。
铁证锁定犯罪
2018年5月,博兴县检察院受理本案,由检察官贾道国具体负责办理。“20多本案卷,摞起来能有半米多高,工作量很大。但比这更麻烦的是,证据也不够充足。”贾道国这句平静的话语里,道出了办案的曲折和艰辛。
“你说我骗人,要拿出证据来才行啊!”面对检察官的提审,王立民态度蛮横,极不配合。要锁定犯罪,让他心服口服,必须进一步完善证据。
历时三个多月的艰苦审查,他和同事多次对接银行调取交易流水明细,发现200多笔交易大多是通过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电子手段转账方式实现,但这方面证据有瑕疵,于是作出了“退回补充侦查”决定,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证据。
之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前往上海,对接“买单侠”公司总部,调取涉案人员名单,锁定被害人群的涉案金额和具体人数,提升证据的可信性;引导公安机关奔赴广州,调取支付宝相关转账记录,获取被害人群的交易明细。此外,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聘请省内权威会计事务所介入,对涉案的交易账目严格审计,出具了详细的《审计报告》,为完善证据链条补充了权威性书证。
2018年12月19日,博兴县检察院对王立民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博兴县法院一审判决,王立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88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案后说法

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贾道国
本案之所以出现被害人群庞大的情况,是因为被告人前期的业务较为正规严格,建立了稳健的信誉基础。而业务员和众多的“下线”客户之间,彼此因为互相熟悉,丧失了应有的警惕和原则。
王立民透支众多客户及其亲朋好友的信任,通过“帮忙顶业务”的谎言,办理了大批虚假贷款,从中牟取利润,给公司和他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此案说明,在“熟人圈子”里,当“来钱快”的贪心凌驾于信任道德之上时,对被害人造成的身心双重打击将是异常沉重的。财物有价,信任无价,纵使再好的“朋友圈”也要讲法治,法律始终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终极武器”。
面对熟人或亲朋好友的求助,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将自身财物交给他人。特别是涉及钱财来往时,对于熟人关系和原先的业务关系,更要慎重对待,多方了解,要知道对方干什么,更要知道自己干什么,这样就不会给骗子以可乘之机。
案件告破,被告人已经受到法律严惩。但是通过这起案件,人们要切实敲响“思想警钟”。当把别人的信任以及熟人关系作为骗人手段时,只能得逞一时,不会得逞一世。被判入狱,名誉扫地,熟人亲情全无,这真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宋彦霖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