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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涉案 陕西股权项目价值评估

来源:司法网络

正义网广州9月21日讯(记者钟亚亚通讯员冯志鹏岳雷蒙德)“没想到我的经济损失在5年后就被追回来了,谢谢检察官!”近日,孟女士等人再次走进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12309接待大厅,见到检察官岳某后激动地说。

作为被害人、信访人,孟女士背后是梁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历经5年,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及广东、广西、湖南等11个省市,由省、市、区调查处理部门处理。

2010年12月以来,被告人梁某某以招商引资为幌子,通过编造安某医药公司、伪造相关发票、股票等方式,先后游说、诱骗孟女士等14名被害人投资30余万元。直到2014年4月,孟女士等人发现上述公司未开展投资项目,俗称皮包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梁某某诈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梁某某等人警惕发现异常,提前隐匿销毁公司证照、财产账簿、电子数据、文件等材料,导致侦查人员未能收集到相关客观证据。随后,检察机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梁某某的决定。

针对这一结果,孟女士等被害人表示强烈不满和不解,2014年4月以来,继续多次向市、区两级侦查机关上访,要求追究梁的刑事责任。“梁某某现在在逃。她还办理过其他投资项目,涉嫌骗取数千万资金,她的账户里有数千万资金在流动。你为什么不逮捕她?”孟女士多次将情况告诉办案人员,但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孟女士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

不放过蛛丝马迹,带来案件侦查曙光

带着疑惑和焦虑,孟女士走进信访接待大厅。在详细了解孟女士的申诉后,检察官岳雷蒙德认为,妥善解决申诉人申诉的关键在于案件的公平公正处理。

岳雷蒙德首先调取了梁某某诈骗案的侦查卷,仔细审查。在案卷中发现了两个关键点。一是梁某某案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作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按照侦查机关的办案职责办理。如果仅仅定性为普通诈骗案件移交基层派出所,则属于相关犯罪认定不准确、案件管辖不清。第二个关键点是,原办案部门未核实股票来源、股票快递点及涉案投资资金去向,涉嫌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有了这些线索,岳某与原案调查人员充分沟通案情,提出了案件调查的新方向,即以股份证书真实性调查为突破口,核实其来源和快递点,调查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情况,追查投资人和账户投资资金去向。这时候,萦绕案件的迷雾终于给了一丝曙光。

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当事人收获满意结果

案件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自2011年4月起,孟女士等人通过参加推介会、讲座、销售人员宣传等方式购买安某医药公司原股份。并收到公司出具的股份证明和承诺函。但该公司尚未上市,上述受害者未获得任何回报和收益,股权期限届满后无法联系销售人员。本案公司注册地为陕西省,股权证快递代收点为山东省。采用金字塔布局销售模式,涉案受害者遍布全国。很难理解

2016年3月,根据省公安厅的指示,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处理。在过去的一年里,工作队去了广东、广西和湖南。Xi、江苏、山东、河北、天津、北京、上海、河南等省内外多地调查取证,成功侦破梁某某等9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梁某某等人立即被定罪2018年12月25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梁某某等9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主犯翁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2年5个月,其他6名被告人判处缓刑4年。到目前为止,该案从案发到审判成功历时近五年,涉案被告全部被判有罪。今年5月,涉及孟女士等受害人的30多万元经济损失全部追回并成功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