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和中阿(阿联酋,以下简称阿联酋)关系的深化,近两年阿联酋纳斯达克迪拜相继出台了吸引和鼓励中国企业赴纳斯达克迪拜进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的政策,为中国企业在迪拜申请IPO提供了便利条件。2020年11月5日,我所律师应邀参加了交易所举办的主题为“聚焦中东,助力中国企业拥抱新机遇”的线上研讨会,就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问题与交易所领导进行了深入沟通。中国境内企业赴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一、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股票市场简介
(一)基本情况
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位于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由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监管。截至2020年11月,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注册公司2289家,管理资产4240亿美元。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的最大股东是迪拜政府机构Borse Dubai(Borse Dubai还持有美国纽约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的股权)。该交易所是中东、非洲和南亚的国际证券交易所,连接了来自100多个国家的区域和国际投资者。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可以提供多资产、多币种交易,发行人可以选择任意币种发行股票、债券、股票期货、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可以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灵活的上市结构和方式,帮助企业享受平台的资本。
(2)市场分类
纳斯达克迪拜证券交易所的市场包括主板市场、成长型市场和私募市场,能够满足多层次企业的上市要求。上述三类市场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为大型成熟企业提供上市平台,连接发行人与国际、区域投资者,可与国际存托机构联动,轻松实现双重上市(二次上市)。主板市场适用的监管规则和条例与全球其他国际交易所类似。
2.增长市场
创业板于2020年10月27日正式上线,为市值低于2.5亿美元的企业提供上市平台。
3.自由市场
民营市场主要为尚未IPO上市的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为IPO上市的引导和准备提供支持。
二、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IPO要求
(1)一般要求
1.发行人必须拥有至少25%的自由公众持股。
2.公司必须有健全的企业管理结构,包括由独立董事和经验丰富的经理组成的董事会。
3.发行人应编制至少三年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经审计的账目。
4.发行人必须
拥有足够的营运资金,需要提供营运资金报告。5. 发行人可以为100%的外国所有权。
6. 让投资者参与定价,减少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将有利于发掘真实市场需求,有效降低发行失败的风险。
7.发行货币灵活,接受以美元、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或其他任何选择的货币上市。
(二)特殊要求
除前述IPO一般要求外,主板市场与成长型市场有其各自特殊的上市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主板市场 | 成长型市场 |
顾问机构 | 保荐人 | 合规顾问 |
市值 | >2.5亿美元 | <2.5亿美元 |
成立时间 | 3年 | 1年 |
锁定期 | 无强制要求 | 所有上市前股东均须保持1年锁定期 |
股东人数 | 至少有250名股东 | 视情况而分析 |
三、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IPO流程
(一)聘请上市顾问/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上市团队,根据发行人情况,制定IPO计划。
(二)中介机构对法律、业务、运营、财务等状况进行尽调,协助发行人进行整改。
(三)律师事务所协助发行人搭建红筹架构,设立境外离岸公司,搭建红筹架构,以股权方式收购/协议控制国内运营主体及相关公司,进行架构重组。
(四)律师事务所编制中英文版本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中英文版本财务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按照迪拜金融服务局的规定,编制招股说明书。
(六)发行人将提交招股说明书至迪拜金融服务局审批,迪拜金融服务局需2~4周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意见。
(七)在提交迪拜金融局审批的同时,发行人向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提交入场交易申请。
(八)在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挂牌敲钟,发行人股票正式于迪拜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