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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关注周边在建工程,就会发现工程监理单位的信息被标注在施工现场的显眼位置。根据国家法律要求,建设单位取得工程后,必须通过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那么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若律师解答: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标准的要求,采取旁站、巡查、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拨付工程资金,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若律师解析:
工程监理是指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文件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接受业主委托和授权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企业。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协调约束工程建设承包企业代表建设单位的行为、责任和权利,提供专业服务,保障工程建设有序顺利进行,实现以项目投资为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
竣工验收中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监理机构应提交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进行竣工验收,并准备相应的监理资料备查。
2 .监理机构应派代表参加竣工技术预验收,向验收专家组报告工程建设监理情况,并回答验收专家组提出的问题。
3.总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代表监理单位回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签署竣工验收证书。
李若律师,系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就职拱北海关,主要执业领域为建筑房地产、公司法、合同纠纷、投融资、家事财富传承与管理等民商事领域及经济犯罪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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