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近日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将我省原有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对贷款目标、额度、利率、贴息标准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创业就业人员的支持力度,为群众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据悉,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由办理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补贴,用于支持个体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支持我省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材等五大新兴产业的创业项目,以及具有脱贫攻坚和“三变”创业项目的产业项目。
对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需准备相关材料,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并审查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颁发资质证书;选择享受担保基金担保支持的借款人,向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完整材料,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借款人持资质证明及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向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创业项目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说明理由。
9类群体受惠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扩大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返乡学生)、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已建卡贫困人员等9类群体。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由原来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调整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统一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企业家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人均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延长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不超过2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经经办银行批准,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一年(展期内贷款不贴现)。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经经办银行批准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1年(展期内贷款不贴现)。
调整贴息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方面,财政部门对贫困地区(全省6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按规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于非贫困地区,财政部门将按照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2/3贴息、第三年1/3贴息的标准给予贴息。至于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