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证券化原理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本质是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打包成易于出售的证券,并立即实现可预测的未来现金流,因此可预测的现金流是证券化的前提。证券化表面上是由资产支撑的,但实际上是由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支撑的。既然证券化是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而不是资产本身,那么基础资产可能没有物质形态,只要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比如应收账款。对于金融家来说,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债务融资;对于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一种固定收益品种。
图表1: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
资产证券化是对企业传统融资模式的突破,它依靠企业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代替自我信用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帮助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提高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
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以下几个核心要素:
1.真实出售:即发起人真实地将证券化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转移给SPV。证券化资产只有真正出售后,才能与发起人的业务风险完全隔离。一旦证券化资产被真正出售,即使发起人因经营不善破产,发起人的债权人和股东对证券化资产也没有追索权。同样,如果基础资产不足以偿还本息,投资者的追索权仅限于基础资产,对保荐人的其他资产没有追索权。
2.破产隔离:一是将证券化资产与发起人的破产风险隔离;第二,证券化资产与特殊目的公司的破产相隔离。破产隔离相当于资产支持证券强大的内部信用增强手段。
3.增信:为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降低融资成本,发起人可以实施增信。在实践中,有两种方法:内部信用提升和外部信用提升。
2广义的资产证券化——结构性融资
与资产证券化相比,结构性融资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不仅包括传统的资产证券化,还将基础资产延伸至特定收益、企业经营性资产等权益类资产,并与信用衍生品相结合,形成合成证券化。
1跟收入挂钩的结构化
证券的还本付息不是靠某一类资产来支撑,而是靠公司的某一项收入来保证。由于创收资产没有脱离公司,当公司破产清算时,不能先支付证券,而是像其他普通债权人一样按比例分配清算后的资产;另一方面,证券投资者的请求权不仅限于收益本身,如果收益恶化,无法保证支付,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这类证券的信用评级通常与资产所有者的信用评级相同。
2运营资产的证券化
从事证券化的资产通常是产生主要收益的核心经营性资产,现金流必须具有良好的可预测性。因此,拥有此类资产的公司一般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在行业中处于较低的垄断地位,或者受到政府的保护和支持。
当公司在与和收入挂钩的证券化不同的是:,破产时,投资者可以接管经营资产,决定是继续经营还是清算,以保证优先获得还本付息。尽管如此,资产并没有完全转让,经营权仍然属于公司,但相应的收益是由投资者获得的。因此,与传统的证券化产品相比,这类证券仍然会受到公司经营资产获取收益能力的影响。此外,投资者还面临着资产折旧和清算需要一段时间的流动性风险。如果资产的盈利能力与经营者的努力程度不密切相关,且具有一定的保值性,则该类证券的信用评级可能高于公司。
这类证券适用于具有一定垄断地位或无法进行债务融资的公司,也经常用于M&A融资,在英国非常常见。投资者也可以分享不发行债券的公司的利润,或者避免一些公司的信用状况受到限制。虽然它们面临的风险高于传统证券化产品,但低于收益挂钩证券。
3合成型证券化
trong>所谓合成型证券化是将证券化技术和信用违约互换结合起来,达到转移银行的信用风险的目的,但并没有转移资产本身。具体来讲,银行和SPV进行信用违约互换交易,购买针对一组信用资产(包括抵押贷款、消费贷款、企业贷款等等)组合的保险,而SPV是保险的出售方,银行需要支付相应的保险费。SPV发行证券化产品,将资金购买国债、机构MBS等信用质量高的债券作为抵押物,发行的债券总量可以低于资产组合的总量。当该组合中的资产未出现违约的情形,则投资者可获得SPV投资抵押物的回报和保险费收益;但如果出现违约的资产,则SPV必须将必要的抵押物变现,补偿银行的损失,而最终的损失实际是证券投资者承担。所以证券的收益完全与对应的信用资产组合的信用表现挂钩,但同时也受互换方银行能否履约的影响,并不是完全与银行的信用无关。这种结构的证券化产品主要以CDO的形式出现。
对发行人而言,合成型证券化用于转移风险更为简便,不涉及到融资的问题,所以较传统的ABS或MBS能适用于更多不同类型的资产;而对于投资者,由于证券发行量通常小于对应的信用资产总额,这种杠杆特征带来的潜在回报会更高,但同时也对投资者判断资产组合的信用表现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图表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类型比较
3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资产证券化的流程共分为以下九个步骤:
第一步,发起人(也即资金的需求方)明确其将要实施证券化的资产,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将多种相似资产进行剥离、整合组建成资产池;
第二步,设立特别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其作为证券的发行机构,并保证其能够实现和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
第三步,发起人将其欲证券化的资产或资产池转让给SPV,且转让必须构成真实出售;
第四步,发起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对已转让给SPV的资产或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
第五步,由中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对SPV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
第六步,SPV以特定的资产或资产池为基础,进行结构化重组,通过承销商采用公开发售或者私募的方式发行证券;
第七步,SPV以证券发行收入为基础,向发起人支付其原始资产转让的款项;
第八步,由SPV或其他机构作为服务商,对资产或资产池进行日常管理,收集其产生的现金流,并负责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和相关税务和行政事务;
第九步,SPV以上述现金流为基础,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还本付息,在全部偿付之后若还有剩余,则将剩余现金返还给发起人。

图表 3:一般资产证券化的流程
■来源:智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