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扶持自主创业者1022人
河北新闻网(记者王亚南)今年以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促进就业、扩大就业这条主线,充分发挥支持创业的“造血”功能和乘数效应。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3亿元,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1022人,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24679人,带动72664人实现就业。
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商业担保贷款可持续发展。为使创业者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提供反担保,市人社局今年先后将沧州银行、沧州建投集团纳入担保范围。同时,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市县互联互通保障。互操作担保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无论担保单位在市县,都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这不仅使企业家能够在更大范围内提供反担保,也减轻了各级担保机构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积极运用“互联网创业”思维,以网上审批为切入点,开展网上申请办理服务。积极在肃宁县、河间市推广“四级网上审批便民服务系统”,将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审批事项集中到村级,利用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公示等信息化手段,将市、县、村四级便民服务中心“串”起来,让创业者可以联网办事,免去了跑部门、抄材料等繁琐事项,大大缩短了贷款申请人的工作时间,降低了工作成本,提高了
商业担保贷款由沧州一家银行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沧州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同时,为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安全,增强合作银行的责任感,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按比例分担贷款逾期风险。根据新政策,与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已经修订。对于逾期3个月的贷款已开业,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银行将向担保中心提出《事故报告书》。因逾期还款导致银行无法偿还坏账的,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由经办银行承担赔偿总额的10%至20%。担保机构和合作银行将分担风险和责任。
加强贷款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严格执行商业担保贷款贷前检查制度。检查过程中,聘用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联合经办行工作人员进行联合检查,对经营主体和担保人单位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并共同签字,确保贷款对象和反担保人身份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对创业贷款业务和数据的监管和监督。将每笔贷款业务涉及的人员、项目、金额、时间等相关信息录入创业贷款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便于贷款业务受理、发放、收回、逾期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