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杨林、郭晓丽)近日,河北省统计局、河北省住建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河北省“小升规”企业入库入统办法》号文,提出将具有资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设法人单位,以及所有具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和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纳入5月份统计。
“小升级规定”是指企业从规模以下(限额和资质)升级到规模以上(限额和资质),并申报纳入一套表调单位数据库。
“小规模”企业纳入系统,由各级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在次月1日前以纸质媒体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当月取得建筑业资质的法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在每月1日前通过纸质媒体向同级统计部门提供开展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备案数据库的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工作,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所有申报入库单位需要提供的常用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现场核查结果登记表》。施工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字样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住建部门公章页。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入库分为年度审核和月度审核,年度审核分两批进行,一般在10月至次年1月进行;每月审计从2月到12月进行。
《办法》要求各级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企业入库和整合工作,确保它们统一、准确反映市场主体成长情况。要严格执行入库标准和统计制度要求,入库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上报的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确保入库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