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更加符合注册制要求的高效并购重组机制,本次改革对重组制度做了调整、优化:一是强调并购重组要符合创业板定位;二是价格形成机制上给予更多弹性;三是实施注册制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再融资方面,主要制度设计与首发基本一致,审核更加市场化,更为灵活便捷。
图片来源:卡通创意
新《证券法》实施一个多月后,创业板注册制来了!
4月27日晚,《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记者注意到,除创业板IPO实行注册制外,涉及公募的再融资和并购也同步实行注册制。
并购重组机制的优化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建立更符合注册制要求的高效M&A重组机制,本次改革对重组制度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一是强调并购要符合创业板的定位。本次改革通过制度安排,提出M&A标的应符合创业板的定位,或与上市公司同属一个行业或上下游,即基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继续推动上下游之间的强强联合或紧密衔接。
第二,赋予价格形成机制更多的灵活性。市场选择的核心是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价格。此次改革通过调整发行股票的定价标准,赋予创业板上市公司在并购价格形成上更大的灵活性,使市场能够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双方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博弈。
三是实施注册制,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在制度设计上,更加强调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市场规律,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并购重组独立、便捷、高效地做大做强主业,增强“硬实力”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在再融资方面,相关规则规定了再融资的内容、方式、程序、各方主体责任及自律监管等。主要制度设计与首次发行基本一致,再融资审核更加市场化,更加灵活便捷。规定了明确审计重点问题、加强违规行为自律监管、减少审计时限和环节、优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用简易程序制度等四个方面。
具体而言,再融资审核时限缩短至2个月,发布首轮问询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无需提交上海市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小规模快速再融资设置简单的审核程序。
一位私募股权投资者告诉记者,包括再融资、并购在内的注册制改革,可以让中小企业更容易筹集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增强应对风险和挑战的能力。
过渡期安排
为稳步推进创业板试点注册制,证监会还对注册制实施前后的创业板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事项作出了相应的过渡安排,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前,证监会将继续受理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审批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证监会将继续履行后续程序。
自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证监会将终止对未通过发审委和并购重组委审核的被审核创业板公司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被审核企业的审核序列和审核数据移交深交所。已收到但尚未受理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申请将不再受理。
此外,证监会明确,自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深交所将只受理证监会正在审核的企业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被审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申请文件
和审核资料,按照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深交所开始受理其他企业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4月28日,尚未经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并购重组申请共有20起。

截至2020年4月28日,尚未经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创业板再融资申请(不包括并购重组的配套融资)共有133起。再融资申请中,104起为项目融资,占比高达78.2%,23起为补充流动资金。
需要指出的是,自今年2月再融资新规发布后,上市公司的融资热情大涨。今年农历新年以来,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的再融资申请已达100起。而去年全年,整个A股市场的总体定增实施数量仅有248起。

记者 吴鸣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