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深交所发行《关于下调股票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深交所将对总股本低于4亿元的上市公司暂免初始上市费,对总股本超过4亿元的上市公司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初始上市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暂免总股本4亿元(含)以下上市公司的年度上市费用,总股本4亿元以上上市公司的年度上市费用按现行标准减半。本次减费预计将为深圳上市公司减负1亿元以上。
据介绍,深交所上市费用包括首次上市费和年度上市费,按上市公司总股本额度收取。2012年4月,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深交所决定在主板和中小板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对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首次上市费减半征收,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次上市费和年度上市费减半征收。
按照现行标准,按照总股本规模,中小板上市的初始费用在15-35万元之间,年费在5-15万元之间。创业板公司的首发上市费从7.5万元到17.5万元不等。年费从2.5万元到7.5万元不等。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费标准的优惠措施到目前为止已经落实,此次调整是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深交所上市费标准。(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