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号文提出,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着力构建青山绿水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政策体系。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实现生态产品价值方面仍存在不足。比如在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领域,产权界定难,权益落实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存在数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态产品主要供应商的积极性,也诱发了一些过度使用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笔者认为,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既不能由政府接管,也不能留给市场,而应该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探索不同的价值实现方式。对于具有独特价值、不适宜或市场转化困难的生态产品,应以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强化政府购买、转移支付、生态补偿等机制;对于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生态产品,市场应该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和释放其潜在的经济价值。
当前,应加强多主体合作,围绕基础性工作、利益导向、实现路径和保障措施,将价值实现机制推向更深更实。
一是着力夯实生态产品产权制度和生态价值核算评估两项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摸清山水林湖草等自然资源资产存量和流向,做好各要素权利确认工作,明确其产权边界。深入实施土地、林地、水权等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分割运行机制。合理界定出让、转让、租赁、抵押、持股的权利和责任,探索多种权力流转和交易方式。此外,基于市场供求、资源稀缺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结合生态产品的实物量、市场交易、经济补偿等机制,探索不同类型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核算规范。结合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公众需求,构建多层次产权交易平台,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应用。
二是努力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市场和法律手段,积极推进用户付费和价格市场化改革。要推动排污权、碳排放权、能源使用权、水权等市场交易,完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向保护区提供对口合作、人才培养、异地开发补偿、共建园区等新型补偿方式。坚持保护生态环境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格的法治,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重惩的制度体系。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污染损害评估和生态修复的标准和规则,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增加违法成本。
三是用市场化机制拓宽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在保证生态效益、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各类专业学科,提高生态资源的造血能力和运行效率。进一步创新资源联合开发模式,形成多元复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