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阿姨的大儿子,是一名年收入百万的房地产老板,儿媳是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夫妻俩挣了很多钱,住着几百万的别墅,开着几百万的豪车。按理说,我儿子事业有成,收入高,父母应该过得好。但是让李阿姨伤心的是,老两口住在老小区,他们和老伴身体不好,但是大儿子不在乎,很少去看望老人。两位老人靠每月3000元的退休工资生活。今年中秋节,大儿子给员工发中秋福利,但连那盒月饼都没给老两口。
李阿姨的小儿子王慧和哥哥王华在同一家公司,他们作为公司的司机由哥哥照顾。时间长了,王辉也觉得哥哥对父母不好。他不时给母亲通风报信,透露弟弟王华的情况:春节发了30万奖金,全家去欧洲玩了半个月。端午节给妻子换了一辆豪车。6月1日,他给孙子买了一双鞋.李阿姨想更生气。虽然她从小就对小儿子有偏见,但她和妻子是大儿子的亲生父母。大儿子显然有力气,但却忽略了老两口。
有一天,小儿子王惠找到了李阿姨,并提到他照顾老两口,但大儿子不在乎。他不该和弟弟分享2000元/月的扣税额度,想在报税时按照最高2000元/月的额度扣除。李阿姨找到大儿子,提出让孩子扣除所有税费来赡养老人。大儿子同意了。
那么,小儿子王惠能享受2000元/月的扣除标准吗?
更年轻的税务审查:
不能。
2019年起,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子女可在当月开始扣除赡养老人的附加扣除;扣除期可以持续到最后一名受抚养人的赡养义务终止的年底。独生子女扣除金额为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在2000元/月的限额内,通过平摊、同意分摊或随军家属指定分摊的方式扣除,每个子女不超过1000元。因此,即使小儿子王辉承担全部赡养义务,也只能按最高1000元/月扣除,不能享受2000元/月的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