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NDRC的“项目批准”。
2.向国土资源局取得《用地预审意见》。
3.获得环保局的“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4.获得规划委员会对NDRC的“规划意见批复”。
5.取得规划委员会对建设委员会的《规划意见批复》。
6.获得建设委员会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7.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得招标方法的通知。
8.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设计招标,出具中标通知书,取得计委出具的《设计招标备案回执》。
9.取得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10.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计委《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1.完成初步设计和预算编制,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步设计和预算审查意见》。
12.向计委取得《钉桩通知书》,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13.取得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许可证》。
14.从建设委员会获得土地征用计划通知。
15.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16、完成人防审批图纸和设计,并从人防办取得《人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17.完成消防设计审批图纸并取得消防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18.完成送审图纸的设计,并取得风景园林局的“景观设计审查意见”。
19.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取得交通委《交通审查意见》。
20.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并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21.从建设委员会获得“年度建设计划通知”。
22.设计院完成了报批图纸的设计,取得了规划委员会颁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23.用原土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4.完成水、电、气、暖、通信、道路等市政供电方案设计,获得市政院“市政供电方案”。
25.取得园林管理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6.取得建委《拆迁许可证》和《垃圾处理许可证》。
27.从国土资源局获得《国有土地分配决定书》
28.从国土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29.设计院完成了整套施工图设计,并取得了审查机构颁发的《施工图审查资格证书》。
30.完成监理招标程序,并从建设委员会取得“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31.完成施工招标程序,取得《中标施工单位备案回执及施工合同》。
32、委托拆迁公司完成场地平整。
33.建设委员会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取得了《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34.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量监督记录回执》。
35.完成安全监管登记手续,领取《安全监管备案回执》。
36.完成节能监察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37.资金到位后,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8.取得民防办出具的《民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39.从建设委员会获得“施工许可证”。
40.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
41、施工合同备案(包括总承包、分包等。);
42、物料提升机、塔吊等起重机械使用前备案(向监控站备案);
43、工程竣工备案(由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