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确保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通知》提出四项政策措施:积极拓展就业领域,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全力确保全覆盖。
其中,在积极拓展就业领域方面,《通知》明确表示支持多渠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允许本科生在满足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支持多渠道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对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中已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聘用到乡镇机构服务。
小微企业2年内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允许本科生在满足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以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将创业培训延伸到校园,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经金融机构评定信用良好的高校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支持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创新,对符合贫困村创业条件的,优先给予贷款贴息、场地安排和资金补助。
支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在大量实体落户并取得显著就业成效的给予一定奖励。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编辑/刘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