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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促进创客空间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创客创业创新,进一步发挥创业导师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客空间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四川省科技厅近日宣布,2018年将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创客空间和省级“创业导师”等建档工作者。

2018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

申报要求

按照《四川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办法》(川科高〔2016〕18号)的要求,各市(州)、县科技主管部门在各自辖区内积极组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备案申报工作,对各孵化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提交推荐信和孵化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并将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日至8月15日,受理申请材料。请扩权力度较大的市(州)、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时间和工作日程,过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

(一)孵化器介绍

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附件1);

2.孵化器概述;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条件相比较;介绍孵化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孵化器(含合作中介服务机构)为孵化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

3.1-2个成功的孵化器案例(重点关注孵化器帮助企业解决哪些服务);

4.孵化企业和毕业企业汇总表(附件2和附件3)。

(二)证明材料

1.孵化器的法人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孵化器孵化场所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孵化器管理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4.孵化器专业培训培训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有种子基金或孵化基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单、孵化基金设立文件、孵化基金使用规范性文件等)复印件。),并提供1-2份资金使用情况证明(如投资证明等)。);

6.申请专业孵化器的,应当具备专业技术咨询和管理培训能力,并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设备及其使用清单;

7.孵化器与合作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订的为孵化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孵化器运营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9.企业孵化条件和毕业条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10.所有孵化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孵化企业公章);

11.所有孵化企业与孵化器签订的孵化服务协议或结算协议复印件;

12.企业毕业证书。

注意事项

申请省级公共创造空间备案的孵化载体不再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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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501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蒋德书、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联系人:四川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帆、谢光红


电 话:(028)86719029、86710386


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信息表


2.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3.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2018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

申报要求


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众创空间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川科高〔2016〕17号)的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成立时间在半年以上,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开展备案申报工作,并对各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送推荐函、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刻录成光盘。


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日-8月15日,受理申报材料。请各市(州)和扩权强县科技主管部门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材料


(一)众创空间介绍


1.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附件1);


2.众创空间概述(包括众创空间定位、特色和理念,场地和硬件设施情况)、主要负责人简介;


3.众创空间的运营机制和服务模式介绍,投融资服务情况(含导师、培训、路演、沙龙、大赛、资源对接等);


4.众创空间的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众创空间通过什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了什么问题);


5.所有入驻创业团队、企业汇总表(附件2)。


(二)证明材料


1.众创空间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众创空间的产权证明(或委托、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4.众创空间运营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5.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的相关协议,拥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创投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创投资金的文件等),并提供资金使用的案例证明(如:投资证明文件等);


6.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协议,若为入驻企业,则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若为创业团队,则附上创业团队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请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的单位不再申请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501室


邮 编:610041


联系人: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蒋德书、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联系人:四川省科技厅高新处 吴帆、谢光红


电 话:(028)86719029、86710386


附件


1. 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 入驻团队、企业情况汇总表


2018年度四川省创业导师备案工作

创业导师条件


(一)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创业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大学、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三)已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各类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并从事创业辅导工作两年以上。


组织推荐


创业导师由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自愿推荐(填写附件1),每家限推荐2人(已申请过省级备案的创业导师也可再次申报备案),确认后由市(州)科技局报送科技厅(填写附件2),由科技厅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请市(州)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创业导师推荐函及创业导师申请表报送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501室。


报送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24号501室


联 系 人:蒋德书 金攀静


电  话:(028)68107839


邮 箱:jds501@163.com


附件


1.创业导师申请表


2.市(州)科技部门信息汇总表


下载附件,请PC端访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scst.gov.cn/),于“通知”栏选择相应文件下载。


(来源:四川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