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曹燕楠)近日,国务院扶贫办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建设县级扶贫项目库,有效解决资金闲置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准谋划项目,加大对贫困村扶贫搬迁改造项目后续帮扶力度。梳理各项目利益链条,合理确定贫困户受益点及与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组织的利益联结方式。此外,应加强项目的科学论证。
同时,各地要重视仓储项目评审。监督关口的推进,加强对项目编制程序、准确性和资金匹配的审查。打着扶贫旗号与扶贫无关的项目、违反法律法规的项目、盲目提高扶贫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没有建立扶贫机制的产业项目、没有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允许纳入项目库。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库中项目的具体“负面清单”。通知要求各地按上述要求对现有项目库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通知要求,应加强项目库的全过程管理。项目库应与资金安排紧密结合。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各类涉农资金,以及非贫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安排,从项目库中选择。在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扶贫贷款、相关产业扶贫等资金使用时,要重点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此外,不同项目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库规模应与财力状况和扶贫实际需要相匹配。同时,各地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后续管理。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浪费。
通知明确指出,省级要负总责。县级应承担项目库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行业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项目库建设各环节职责。项目库建设纳入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国务院扶贫办将上报各地项目库建设情况,各地也要加强监测上报。
新京报记者曹燕楠编辑汤唯校对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