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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告诉记者:“剧情太反转了,连电影都不敢拍成那样。”

养了五年的猫走丢

失主重酬万元寻猫

“走失猫事件”发生在9月6日。

“当时小区13号楼的一位业主发布寻猫启事,说他的一只猫走失了,愿意给提供线索的热心人1万元作为奖励。”周先生说。

记者从小区部分业主赠送的寻猫启事中看到,这只意外“越狱”的猫有一双蓝色的眼睛,四肢、尾巴、耳朵和脸都是深色的。

周先生说,前天上午10点,业主群里有人发信息说,有一只猫躲在自家空调室外机旁边,好像出不来。“经过确认,是13号楼丢失的猫。后来主人架起梯子爬上去,打开空调房的盖子,把猫抱了出来。”

猫找到了

但主人说酬金已给别人

昨天下午4点,记者联系到发现猫的主人“牛妈”。

“牛妈”一家住在小区11号楼。“老公准备上楼下楼,抬头看到空调室外机旁边有只猫,躲在里面,大概下不去了。老公让我把它发到主人群,问是谁家的猫。”

“牛妈”把照片发给了业主,很快就有业主反馈,可能是13号楼走失的猫。“经过主人确认,那是她丢失的猫。后来她借了梯子爬上去,打开我们空调房的盖子,把猫救了出来。”

原来,这个猎猫的故事就此结束。然而,剧情很快逆转。

周先生说,昨天,猫的主人被发现在群里发信息,指责主人拒绝支付“赏金”,失去信用。

记者用“牛妈”查了一下。“牛妈”告诉记者,猫被成功救出后,9月21日晚上7点左右,主人和朋友带着水果篮和一些小礼物来到她家表示感谢。“他们来之前,我老公还特意娶了我。他们是邻居。对方要给钱,就不要收。”

“牛妈”说,失主是一位看起来二三十岁的年轻女士。“会后我感谢了我们,但没有提到报酬的事。”

“当我悬赏时,我说我会支付1万元。作为找到猫的人,接受与否是我们的事。但是,作为业主,你要信守承诺,主动出击。”“牛妈”说店主根本没提报酬,这让她很意外。

在“牛妈”和主人的对话中,主人说:“因为你当时只知道有一只猫,所以你没认出那是谁家的猫。我昨晚把这笔钱转给了别人。”

“牛妈”也是一本正经,“我要她提供,给谁一万块钱就给谁。但对方无法提供。”

赏金“造假”事件曝出

业主群形成两派看法

被立即转发给业主,引起不少业主的震动。

很多业主表示,造假是不对的。

对此,宠物群里的一位主人回应:“当(发现者)发给群里的时候,他并没有认出那是 (猫的昵称),而是 (另一个邻居)认出来了。第一时间转发给旺旺集团,然后大家就收手马上走(救猫)。”

另一位业主认为“(提供线索)应该基于谁打电话(业主)。”

有业主也在群里说:“如果没有初始线索,那么后续就是零。”

周先生说,作为一个观察者,他不太喜欢这些话。“有点看不下去了。热心的主人找到了走失的猫,主人及时将其救出,这在社区里是一件暖心的事。但如果失主在悬赏通告中说要给1万元的奖励,就应该把奖励付给提供线索的人,而不是和别人偷情。”

猫主人回应:

确有他人

提供猫的线索

从昨天下午开始,记者持续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失主,但不是没人接,就是传来“正在通话中”。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这事,“这样的行为属于业主自发行为,并不归物业管理。”


昨晚8点20分左右,记者终于联系上了猫主人“蛋哥”女士。她说,正在写一份对此事的回应,“一天都在忙,所以电话没有接。”


“蛋哥”说,确实有其他人提供了猫的线索,“牛妈”一开始只是说发现了一只猫,“但没有认出是我的猫,只是发在业主群里问了下,对于我找到猫只起到辅助的作用。”


至于万元寻猫赏金,她说已经分给了那些提供线索的人。对于“牛妈”一家,她表示了感谢。至于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蛋哥”说,现在有些信息跟事实是有出入的,因为觉得对方性格比较急,甚至把私下的聊天内容都发布出去了,她没有急于回应。


截至昨晚10点半发稿时,猫主人暂未在业主群内发布相关声明。



延伸阅读:

将小区里的宠物狗(猫)抱走是否构成盗窃罪?

猫咪虽然可爱,但那些街上随意抱走猫猫狗狗,如果碰巧是别人心爱的宠物,你是可能会承担法律后果的哦~


答:这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抱走宠物狗(猫)的客观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有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宠物狗(猫)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这种客观行为里一定包含了移转占有的意思,若仅仅只有转移的意思而没有占有的意思,则不可能构成盗窃。若把宠物狗(猫)抱走扔掉或是杀害,则可能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2)宠物狗(猫)作为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即便是无人看管的狗、猫,也不能当然的认为是无人占有的财物,因为宠物狗(猫)的属性决定了其即便是自行在小区里溜达,也有可能自行找到主人或是回家,所以要求行为人根据一般人的常识判断,该宠物狗(猫)不是流浪的无主物,若一般人凭常识就能判断是小区的流浪狗(猫),行为人出于怜悯或是同情抱回家养了,则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3)宠物狗(猫)的财产价值:一般盗窃若构成犯罪,均有数额要求,按照司法解释,通常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30万至50万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按照被侵犯的宠物狗(猫)的实际价值计算,而并非依照行为人获利的数额计算,若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情行,则构成盗窃罪必须要求宠物狗(猫)的经济价值达到构罪标准。


(4)行为人抱走宠物狗(猫)当时的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也影响到盗窃罪的成立,盗窃罪是故意犯罪,一定要求行为人在行为的当时出于故意的心态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央视网新闻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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