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苏世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两类基金)规范健康发展的政策。目前行业发展总体平稳。两类基金主要通过股权投资活动配置金融资源,可以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合适的风险投资,为高质量发展积累不可或缺的资本,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关键支撑。201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知》(简称资产管理新规),明确规定两类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新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两类资金作用,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资金需求,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和产业转型升级, 切实防控金融风险在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发改委和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通知》主要明确了资管产品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适用新的资产管理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与新资产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