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肖老师,你好!公司型创投企业和合伙型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才能享受创投企业的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企业通过“自主决定、申报享受、留存相关材料备查”等方式享受优惠,不再要求企业办理备案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3号)明确规定,相关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此外,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轻纳税人负担,《公告》不再要求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而是由合伙创业投资企业直接提供给法人合伙人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