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的一则重磅规则修订信息引爆市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建议允许创业板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办法》包括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缩短“累计首次原则”期限,恢复配套融资。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创业板的壳资源成为市场焦点,一些符合“壳”标准的股票,如市值低、负债低、主营业务增长乏力等,成为潜在的炒作目标。虽然M&A和重组迎来松动,但证监会并没有“任性”放松借壳上市的标准,仍对“三高”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严格管理。
取消“净利润”指标,恢复配套融资并购“久旱和甘露”
突然,像是夜风吹过,仿佛梨树盛开。近日,证监会宣布将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的意见,从四个方面放宽M&A规则和重组制度。
具体来说,《重组办法》包括:一是建议取消重组上市准则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二是建议进一步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限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方及其关联方在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三是推动创业板公司持续转型升级,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四是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支持上市公司投放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集聚。
换句话说,创业板上市公司借不到钱的魔咒将被解除。多位市场人士表示,此次放松对创业板市场意义重大,有望激活创业板公司估值,增强市场活力,带动股市反弹。中信证券认为,放宽并购重组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繁荣资本市场。一些商业价值差的公司可能会新生,尤其是对于国企来说,相关子公司注入资产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在所有指标中,取消重组上市的“净利润”指标尤其符合市场发展方向。证监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部分公司经营困难,业绩下滑,需要通过并购来吸取教训,提高质量。有鉴于此,为强化监管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功能,本次修订拟删除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加快提质增效。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M&A的放松和重组制度已经显示出迹象。去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IPO被否企业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号文件,要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要经营3年,才能筹划重组上市’。之后,在去年10月,3年的期限缩短为6个月。从这个逻辑来看,监管部门正在逐步放松。
创业板“空壳”概念股的多维挖掘
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创业板的壳资源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有机构人士对创业板壳资源股的筛选提出建议,并制定标准。具备实际借壳潜力的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条件进行筛选:总市值低于30亿元:借壳成本低;18年净利润亏损或接近亏损,19年季报未能扭转:主营业务无法维持,且无扭亏迹象;上市时间3年以上:解禁后也符合借壳上市的基本标准;资产负债率可以接受:外壳比较干净,没有潜在风险;主要股东的持股比例
中信证券最新研究报告认为,短期内,证监会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订将刺激市场上涨和扩散;长期来看,符合产业趋势的并购将成为主流,2013-2015年并购泡沫不会再现。
研究报告还指出,取消“净利润”标准并不意味着放松对“炒壳”的监管。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限由60个月缩短至36个月,从时间维度上放宽了借壳上市的认定。财务指标方面,由于空壳公司平均资产较小,取消“净利润”标准,只为盈利能力强、资产轻的公司提供了借壳上市的机会。
tyle="font-size:15px;">放宽并非放任 并购重组“三高”问题监管依旧从严虽然并购重组迎来松绑,但证监会并非是“任性”放宽借壳上市的标准。回顾近年来的政策,自2016年6月证监会发布“史上最严借壳新规”,并购重组市场趋向理性,追逐热点、跨界并购的现象明显减少,也为如今放宽借壳上市的标准打下基础。
并购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升企业价值,监管层对于支持经济发展、符合产业转型升级、交易过程规范透明的并购重组始终持支持态度。但一些盲目跨界、忽悠或跟风式的并购重组预计仍将受到严格监管,并不会出现政策上的松动。
证监会也表示,证监会将依托“三点一线”监管体系提升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效能,对并购重组“三高”(高估值、高商誉、高业绩承诺)问题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交易主体归位尽责,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内生动力,有效应对外部风险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