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
(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2)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主持项目管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管理,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落实企业交给项目的各项管理目标和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4)优化施工人员、施工工具、建筑材料进场等生产要素配置和动态管理,抓好项目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 50430-2007)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6)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7)负责与企业管理、劳务作业、合作单位、业主、分包商、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授权范围内,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核;
(9)处理项目部的善后事宜;
(10)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比和奖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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