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企业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综合考虑纳税情况、法律责任、投资者对财产的控制权以及能否转让等,从而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那么创业者如何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呢?
首先,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为了让创业者更好地进行比较和选择,本文还加入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讨论。
一、【以承担法律责任的角度出发】
个体工商户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本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是个人,他应当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有两种形式: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公司制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以投资者对财产支配权利的角度出发】
公司制企业,'s物业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可以任意控制,合伙企业一般根据合伙协议确定利润分配方式和责任承担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s财产独立于股东,因此股东不能随意控制公司财产。
股东只能通过分红、贷款等方式从公司拿钱。股东分红按出资比例确定。
三、【以转让股权或财产份额的难易角度出发】
t-size:15px;">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不可以变更,个体工商户需要变更经营者,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也是如此。
而合伙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质的组织,因此转让财产份额以及股权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征求其他投资人的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资合”性质的组织,股权转让完全自由,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四、【以税负高低的角度出发】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产都是投资者个人所有,不存在利润分配或者分红的问题,因此也没有分红这笔税收。只需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也有可能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综合税负率普遍低于5%,甚至可能低于1%。
合伙企业是采用先分后税,合伙人是企业法人,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就按照“经营所得”的5%到35%的超额累进税率缴税。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符合条件也可以核定征收。一般综合税负率较查账征收低。
而公司制企业则要缴纳两笔税,企业以经营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分配给股东还要按照税收规定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那么单从纳税的角度来看,设立公司的税负就一定比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高吗?
我们知道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如果设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但没有文件规定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从税负的角度来看,还要结合具体行业来分析选择组织形式。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非常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
- 第一,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同时也是经营者,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 第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置分支机构,但是个体工商户不可以。
所以,如果创业者一开始就有设立分支机构的打算就不适合注册个体工商户。
最后提醒各位创业者在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时,千万不要盲目选择,要慎之又慎,因为组织形式的选择关系到企业今后的发展。
今天的探讨就先到这,谢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