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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评需要哪些资料,安评需要什么材料

问题整改未确认 报告结论已出具

——应急管理部在浙江宁波明查暗访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见闻

我们的记者刘湘伟

近日,应急管理部部署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这是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中的六个方面之一。根据应急管理部党委工作安排,5月28日,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暗访调查组在浙江宁波进行了暗访。

安评报告未完成,信息已公示

"这家公司的(安全评估)报告出来了吗?"

“没有。”

“有初稿吗?”

“没有,还没出来,项目还没完成。”

“但这家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已经出现在临沂恒泰的网站上,信息公示栏公示的信息甚至有评价报告的代码。这需要你解释。”

在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应急管理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暗访调查组人员与企业安全评价委托服务商临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办事处负责人杜宇华进行了交谈。

听到评估报告已经公示的消息,企业人员和杜宇华都很困惑,谈话气氛瞬间变得紧张起来。

根据应急管理部的要求,已完成的安全评价项目需要在评价机构网站上公示。2021年1月11日上传的临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披露栏目中,突然出现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与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日,还有宁波北仑博乐纳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宁波韩红包装有限公司、宁波付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的评价报告公示信息表.这些评价项目均为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状况评价。

安评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不符

“你是1000吨/年乙醇回收项目,还是1100吨/年甲醇回收项目?一年有这么大的金额吗?”暗访小组问。

“哪里有这么多!”宁波捷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彭勇听到这话,坐不住了。“肯定不会!有错吗?”

“我们是一家植物提取企业。生产过程包括水提取、过滤、液体蒸发、蒸发等。唯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乙醇,不是所有的产品都使用酒精,只有少数可以使用酒精,所以乙醇的使用量并不大。”彭勇介绍,“每1个月到2个月,乙醇的采购量从10吨到15吨不等。目前我们有4个10立方米的乙醇储存罐,但一般只储存2罐。”

暗访小组发现,临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标题为《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乙醇回收及1100吨年甲醇回收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网上申报表》,反映了安全评价项目名称、评价报告编号、项目介绍、安全评价项目组长及项目组成员、评价报告编制人、评价报告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评价过程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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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评价过程明细中写有明确的报告编写时间段,内部审核、定稿时间,以及报告提交、客户确认时间。


“由此看来,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公示信息上显示的该公司1000吨/年乙醇回收项目是不属实的。”暗访组人员表示。


网上信息消失两小时多


随即,暗访组人员对彭勇和其公司的安全经理朱升以及杜玉华进行询问笔录。


据了解,为改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安全管理,2020年初,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出台了《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并以“甬应急〔2020〕9号”文件(以下称“9号文”)发布。9号文要求全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全部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评估或者专家安全检查)。


经询问得知,9号文发布后,彭勇上网搜索并多处打听如何邀请专家和评价机构来为自己的企业开展上门检查和服务。通过比较和同行介绍,他找到了杜玉华。最终,杜玉华为其找到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宁波有80多家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各类危化品储存和使用企业,都是通过杜玉华,与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协议的。


就在问询间隙,暗访组人员再次登录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查看,发现竟找不到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示信息了,此时是当天中午12点多。下午3点,暗访组人员再次刷新该网站,宁波杰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又重新回到此前的页面上,但在表格“评价过程明细”中,相较之前少了几项,评价过程也仅停留在2020年5月至6月的收集资料和现场检查环节。


问题整改未确认,出具虚假报告


5月29日,暗访组人员分两组,对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评价项目及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同样由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目前已经完成。


该企业向暗访组人员提供了与项目相关的两份材料:一份是2020年4月28日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向企业出具的《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专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方案》,共涉及问题29项;一份是2020年9月17日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结论上写着:“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经整改确认合格后,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存储及使用场所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暗访组专家比对两份材料发现,4月28日这份“主要问题和整改方案”中的内容在9月17日的评价报告中并未完全体现。当被问及此问题时,该公司总经理卢锦伟表示:“具体为什么没有体现不太清楚,我们没有要求他们不体现。”


“从临沂恒泰4月提供‘主要问题和整改方案’到9月出具评价报告,你们和临沂恒泰是怎么沟通的?”暗访组人员问。


“主要是电话沟通,其间机构并无人来。”该公司副总经理李玥回答。


“这说明,机构在对企业存在主要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未予以现场确认的情况下,于9月出具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暗访组专家表示,“查询企业开具的发票显示,9月30日,企业已经向机构结清3万元安全评价服务费用。这中间,是否存在企业以甲方身份要求机构出具报告的情况,尚需进一步核实。”


通过暗访组人员现场核查,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澳玛特高精冲压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未对油漆库、汽油库、喷漆间与周边设施防火间距符合性进行有效安全评价等重大漏项。同时,安全评价报告附件缺失有效平面布置设计图纸,报告所附的平面示意图无尺寸、方位标识,比例失调,无法反映项目实际情况。


对于临沂市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问题,暗访组还在调查中。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责任编辑:樊晓丽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孟德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