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3号通知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过去14天在中国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直辖市为中高风险地区)居住的人员实施健康管理。上述人员到达厦门后应立即主动向位于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交通枢纽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厦专用通道工作人员报告,自驾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酒店报告。
2.出租屋、宾馆、酒店、客栈、民宿(含网上民宿)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居民的管理。如果发现过去14天内有人员在中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居住,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全市棋牌室、麻将室关闭。
四、全市所有公园、景区、农贸市场、宗教场所、民间信仰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博物馆、游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商场、超市、餐馆、电影院、网吧、体育馆、游泳池、健身房等场所同期接待能力不得超过最大承载能力的75%,应当通过
五、进入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应佩戴口罩并主动亮码,不佩戴口罩不准进入。上述场所的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码检或扫码、测温、戴口罩、米粉、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地铁、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络公交)的驾驶员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交车。
六、各单位、社区(村)要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加强电梯、大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消毒。
七、红白事简单,不搞聚集活动。
八、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推广分餐制,对顾客应提供“一菜一筷一汤一勺”或“一人一筷一人一勺”服务。
九、鼓励在厦单位和个人主动组织核酸检测。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市指挥部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处理通知。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厦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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