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0后,长期为我们村的农业合作社奔走。我们村大约有300-400亩土地,几十户人家。土地虽为平原,但零散地块全部由一户生产,效率低,生产成本高。很多人家里都有小型农机,但是大型农机很少。
三思而后行,希望成立合作社,按土地入股,合伙购买大型农机具来耕种,诸如旋耕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这些大型工具,一个家庭往往买不起,也不能物尽其用,在占用大量土地的情况下既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也能节省人力,在合作初期,这是一个可行的方案。
为防止出现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弊端,前期各户的田地,依然由各户来管理,其他种地的各种支出均由各户负担,收入也归自己.我们只是合伙买了几台机器,统一耕种收割。这种事情是有先例的,比如打农用井,都是几户人家承担的。只要账目清楚,就不会有纠纷。
以下是我前期为我们村合作社制定的规章制度,比较长,可供免费读者参考。
一:关于农业合作社的管理问题
1社长
(1)主席的职能。整个社会都需要一个领袖。首先,总统需要在全社会有一定的威望。他应该能够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有效解决涉及的争议,团结成员。同时,他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也会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力。其次,他有责任管理和维护整个社会的共同财产。第三,行长有资金归集和管理的职能,账目清晰,保证账目的划转和交接没有问题。
(2)一代总统。它可以由成员选举或轮流选举,但必须有一定的任期,以便于管理。
(3)会长应有一定的工资,工资由会员(包括会长)按土地面积/份额承担。
2.生产工具的管理
(1)购买和购买,购买和购买农具可以由成员在成员会议上提出,然后由所有成员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当赞同的人数超过一半,就可以通过。农具的购买和购买由全体社员按土地面积/份额缴纳相应费用完成。
(2)维护、修理和消耗。至于机器在使用时必要的保养、维修和消耗费用,各户在冬至前后统一按比例收取,并根据次年冬至前后的票据和账目计算,多退少补,再收取下一年的费用。
(3)放置有问题的农机,可以在农闲季节放在有空间的社员家里(这个会有一定的补偿,如果丢了,社员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也可以放在全社会建的仓库里。社员对农机有一定的所有权,必须注意保护。
(4)保险问题,农业机械和农具的保险问题现在不太受重视。对于一些重要的农业机械和机具,必须购买保险,以降低农业生产活动中的事故损失程度。
二:农机具的使用问题
在1使用秩序。,总统应该制作一张表格,按照笔画、字母或抽签的方式对每个家庭的成员进行排序,从而决定首次使用农业机械的优先顺序。在下一年或下一个季节,下一户的优先级将从前到后依次增加,以此类推。当多户同时要求使用同一台农机时,必须根据姓名的优先顺序来决定。(私下可以有变动)
2农机具的使用资质问题.成员在使用一些农业机械时需要有一定的驾驶或使用能力。对于一些大型农业机械或作业要求较高的农业机械,驾驶员需要出具相关驾驶证明,其能力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只有具备这些条件,我们才能单独使用农业机械。因驾驶人能力造成农具损坏和人身事故的,驾驶人应承担一半以上的责任。
3农机具的使用费用问题。
(1)在我们公司使用它的费用。原则上,农业机械是国家的公共财产
本社人员帮助该农户耕作时,可以按耕作类型和面积收取一定的人工费用。(费用由社员决定)也可以按耕作者意思来收取更少的费用。(2)在本社以外用时的费用问题。本社农机具优先在本社使用,当本社暂无耕作要求可以将农机具租赁给本社以外的人员使用,收取的租金归集体所有。当农机具由本社人员操作,给本社以外的人员耕作时,按当时市面收费标准来收取费用,此费用一部分收归集体,另一部分则作为操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标准由社员决定,和社内人工费用相同,须统一)
4.使用过程中的原则和事故责任认定
(1)社内公共财产归全社人所有,是大家的共同财产,社内成员使用农机具时要小心谨慎,爱护农机具,要定期维护和保养农机具,要按使用操作说明来使用。尽量避免人身意外事故和机械故障。对于公共财产有恶意损害行为的要负法律责任,一次之后给予警告处分,两次之后取消社内单独使用社内农机具资格,三次以后可以开除本社,资金不予退还。
(2)在使用农机具过程中,在使用者个人责任田内,发生人身意外事故,使用者将承担全部责任(无保险农具),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机械故障,将由驾驶者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2)在社内其他农户责任田内耕作时,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具有商业性质的(收费的)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若非商业性质的(不收费)则由土地承包者承担全部责任。农机具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故障,前者由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后者则由土地承包者和农具使用者承担一半的责任。
(3)在本社以外的土地上耕作时本社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社内和农机具使用者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应当是机器租赁费用和人工费用的比例。人为机械故障责任承担同上。
(4)本社人员使用机器运输、采购时要本着尽量集中的原则,提高利用率,减少浪费行为。对于大批量须运输的物品要尽量征集全社意见,一次性运输。对于未满载重工具核定载重和体积三分之一的,不可使用运输工具,除非征得一半以上的社员的同意。
三,其他问题补充。
a除了大型农机具外,其他生产资料强制统一出资购买,但需要统一采购和运输。
B当全社农户投赞成票超过四分之三时,可以开除社内农户(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具有投票权)或者接纳其他农户。
c每年需要在一些固定的农闲的时间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社内重要问题,各农户可以将问题、建议、意见提交,一起讨论,达成共识。在其他时间,由全社三分之一以上农户发起,要求共同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的也可以召开社员大会。对于社员大会做出的决定,一经通过将予以施行。采取绝大多数通过原则。社员大会有权制定更加详尽合理的社规社纪。
d本社社员必须服从社员大会制定社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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