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面,增加贷款额度,允许合理展期,降低贷款利率,从六个方面加大对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第一,扩大支持群体的范围。二是降低小微企业进入门槛。三是增加贷款额度。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的,贷款额度可根据合伙企业家人数适当增加,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的10%。第四,延长贷款期限。第五,缩短审批时间。第六,取消反担保要求。
据统计,2019年,全国发放商业担保贷款约1000亿元。预计2020年贷款额度比上年增长80%,支持100万个人创业者和1万家小微企业,分别比上年增长43%和52%。财政资金放大效应由上年的41倍提高到73倍。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个体户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人社部门贷款创建中心办理,担保资金担保,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补贴支持个人创业或扩大小微企业就业的贷款业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个人创业。依法自主创业的个体户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已办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一起创业。指上述贷款对象合伙或组织共同创业。
(2)贷款金额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20万元以内。
合伙或合资的,最高贷款额50万元,实行全额贴息政策。如有大量合伙人或共同创业者被组织起来,将执行最高90万元的贷款额度,并实行每名合格人员15万元的贴息政策。
(3)企业家类型
根据国家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中六个“全部取消”的要求,鉴于合法从事经营的各类从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人员类别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并作出承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1.申请商业担保贷款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机构留存复印件,下同):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批准颁发的营业执照或种子、养殖合同);
(3)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押物材料(如银行承担全部风险,则无需此材料)。
人才申请15万元(不含15万元)至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供大专以上学历
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人员的身份证;
(2)非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可用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替代营业执照);
(3)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
(4)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质押物资料(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对超过50万元的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贷款,需要核实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
(五)其他
1.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个别特殊情况由各地贷款评议会研究确定;
2.申请人原则上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而非户籍所在地;
3.从事种养殖业、无法领取营业执照的承包经营者,可以用村委会(居委会)以上单位确认的承包协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符合上述条件即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号),由各地贷款评议会执行。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三)贷款期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货款利率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协商确定。各经办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字[201622号)精神,不得额外增加贷款不合理收费。
(五)申请材料
小微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相关部门颁发有法律效力的经营许可证等;
3.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人社部门的认定证明);
4.与吸纳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及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证明;
5.上年度及申请当月或上月的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当月的资产负债表)。
连续扶持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但累计不得超过3轮。连续扶持的最高限额参照初次扶持的最高限额进行;对带动就业效果好(5人以上)的借款个人,连续扶持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
连续扶持提供的材料,按照第一轮贷申请材料执行。对同轮授信期间内的放款手续尽量简化。对带动就业效果好(5人以上)的借款个人,申请材料需增加与带动5人以上(含5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凭证(申请人员不计算在带动就业人数内)。
办理程序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持上述材料到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的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创业人员或小微企业走信用的也可到所在乡镇的农商银行提出申请;网上提交的,按网上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