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三杯白酒和两瓶啤酒,准备晚饭后开车回家,在店门口倒车时撞倒了夜宵摊。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9年10月1日晚,陈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汽车在湘东区一烧烤店门口倒车。在广场附近行驶了一定距离后,将车开回烧烤店,因撞倒烧烤摊与店老板发生冲突被警方抓获。经江西省吴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7.7076mg/100ml,判定为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系无证驾驶且有犯罪记录,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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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