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晚报
“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这是国务院办公厅本月发布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一句话,引起了不少新手妈妈对“首批示范机构将落户我们社区”的热切呼唤。
难怪妈妈们会有这样的期待。记者发现,由于大部分幼儿园只招收3岁以上的儿童,“托儿所”成为了妈妈们最向往的稀缺资源,而社区内现有的能接纳3岁以下儿童的托管中心大多不规范。由于缺乏监管和竞争,一些托管中心不可避免地存在收费高、涨价频繁、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
不合格的托管中心大多在范围之外
上个月,乐乐的妈妈把刚满两岁的乐乐送到了“托儿所”——社区一位孩子妈妈设立的托管中心。她在住宅商住楼里租了一套四居室的公寓,去年秋天装修后开业。
这个托管中心,乐乐的妈妈在小区业主群里看到了它的开业消息,做了一次实地考察,在群里咨询了很多次,发现口碑还可以才尝试送孩子进去。一个月后,乐乐的妈妈觉得这个改变利大于弊。——个孩子的祖母和祖父很快回到了家乡,她和邻居一起雇了一名小时工。“我父母能安心养老,家里也干净。虽然以前没有照顾过孩子,但迟早会有这一天,所以还是早点适应为好。唯一不实用的就是托管中心不合格,怕撑不了多久。”
乐乐妈妈的担心也很现实。以寻找儿童托管机构为名,记者近日走访了多家可接收3岁以下儿童的托管中心。这些托管中心大多位于居民楼,少数位于商住楼,大多超范围经营。好一点的机构有图画书博物馆和郭雪博物馆的营业执照,差一点的完全没有资质。当记者质疑托管中心没有营业执照,不放心送孩子时,一位老板声称“没有教委批准的正规托儿所”。她告诉记者,以“幼儿园”的名义,教育部门不负责审批,而工商部门也指的是审批早教机构。“你可以看看我们的老师条件,听听孩子家长的反馈。我们不需要做广告。是孩子的父母帮我们宣传,你放心。”
记者在北京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了北京市教委的窗口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回复3岁以下的“托儿所”确实不需要教育部门行政审批。根据新发布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成立了“苗圃”。营利性“托儿所”在提前办理好应急、卫生保健、住建、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只需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即可,而非营利性“托儿所”必须到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
“程度紧张”不能自理的孩子是不会接受的
记者注意到,由于资质不足,这些托管中心几乎没有一个被公示,甚至连招生信息都无法在网上查到。学生来自托管中心所在或附近的居民。
但即便如此,许多托管中心对学生并不担心。记者走访的最小的托管中心只有100平方米左右,有8个孩子。该中心的老师告诉记者,“两岁以下的孩子不自己上厕所,下午5点前不能接,我们不接受,不然还能不止这些。”
很多家长都经历过这种“学位荒”。“我们是第一批进去的孩子。那时,他们刚刚成立。我们的孩子不会上厕所,老师也接受了。但是现在我们托管中心有20多个孩子,他们不穿衣服,不去t
张雅告诉记者,她的许多同事都非常羡慕她的选择。“他们都在开玩笑。他们在关注学区之前就买了房子。他们忘记了距离孩子们上学还有6年。将来,他们必须考虑是否有幼儿园。有好的幼儿园的小区也应该算是学区。”
其实,张雅同事开的玩笑也反映了一个现实:——很多家长都希望小区附近能有一个照顾3岁以下婴儿的公共机构,但这种需求这些年都没有得到满足。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6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各类主体幼儿园中,3岁以下婴幼儿比例未超过4%。
如此低的比例并不意味着家长没有这种需求,而是因为这种需求没有
得到满足。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针对十城市的托育服务需求调查中就曾经得到过数据,接近80%的家长希望在小区里设立托育机构。收费偏高 打了八折还要6500元一个月
正是因为缺少公立“托儿所”,监管不明确,现有的托管中心虽然收费都超过周边的多数幼儿园,但在师资选择、招生费用、卫生条件等各个方面都缺乏稳定性。
张娅是她所在小区托管班的首批顾客,拿到了八折优惠,但价格也不低,“折合下来每个月6500元,还不包早、晚饭。”上了半年多后,张娅和几位家长都对托管中心表示了不满意,最突出的三个方面:所谓的户外时间就是上午带孩子在小区里遛弯半小时,其余时间全都在室内活动;孩子的午饭、加餐都极其简陋,“有一次我到得早,现场看到的,分给孩子的下午点心就是一小块苹果,估计是一个苹果的十六分之一”;教师的职业素质比较低,“20多个孩子,只有3个老师,其中有幼教证书的老师当着家长的面对孩子的态度就比较差,基本不动手照顾孩子,倒是两个没证书的小老师比较有耐心。”
张娅和家长们与托管中心沟通后,对方承诺调整,但调整的内容跟家长们的建议几乎毫不相关。托管中心聘请了几名兼职教师,有外教、图画老师、音乐老师和乐高老师,给孩子们增加了授课内容,费用也上调了20%。
糖球妈妈所在的社区也是今年年初增加了托管中心,开在社区养老驿站的二层。糖球妈妈在托管中心试运行期间就带着孩子上了试听课,但是高昂的价格把她“吓退”了。“两岁半以下的孩子,全托的话,每个月的费用超过1.2万元。这个托管中心没帮我们解决问题,反而在小区产生了副作用,有的阿姨拐弯抹角地要求孩子父母给涨价呢。”
合理布局 适当补贴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杨菊华曾多次呼吁将托育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出台后,她觉得这是极大的利好消息,“标示着近二三十年托育服务无人管的局面得以突破”。
对于政策的落实,杨菊华结合自己多年的研究建议:首先,在托育服务业发展的起步阶段,应该将它作为社会服务业的重点和优先领域。
其次,政府应该设立专项的托育服务资金,以制度性的方式,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定额和定向划拨通过向社会托育机构提供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激励社会服务;孩子在家托育的家庭,同样享受政府补贴,因为他们减轻了政府和社会的照护负担。
最后,托育机构的布局必须进行合理安排,最好在社区内或者附近。在建设网点的时候,政府也要帮助协调,对现有闲置设施改建、扩建或改善,尽快填补目前托育服务机构缺失的空白。
而在建议之外,杨菊华也提出了意见中还欠缺的一些规定——从托育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到保教内容、收费标准,都需要设定明确、可操作化、最基本的服务标准底线。
“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涉及多个管理部门,部门协同不是有了指导意见便可实现的,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会面临各种挑战。”比如,各部门间如何互通有无;各类机构如何获得、共享教师或保育人员“黑名单”……杨菊华认为,“婴幼儿照护的政策体系还需更加细致地设计,服务体系也需在实操中进一步完善,婴幼儿照护的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