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团?
联合体投标是指承包人为了承接不适合自己独立承包的项目,与其他单位合作以投标人身份投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
联合体投标相关法律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三个投标人中有两个是A级,一个是B级,联合体只能归为B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为什么夫妻做爱时女性很难达到癫痫病的高峰?如果联合体就上述几点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迫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联合体。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加、减少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如果联合体各方分别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联合体投标,则相关投标无效。
第五十一条规定,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3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十二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与其他联合体投标同一项目。
第四十三条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联合体。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加、减少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第四十四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招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持和协调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全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五条联合体投标时,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6.toutiaoimg.com/large/pgc-image/91698bbc61c648e2841336779c8e55df" />联合体投标的优势
提高竞争力,降低风险
当下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数家企业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企业经营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
提高中标人履约能力
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联合体投标无效的情形
1. 联合体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串通投标、串标的情形,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2.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