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31日讯(海峡网记者李慕辰)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官网公示一批行政处罚信息,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被罚350余万元。
其中,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对涉及欺诈的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控不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开户、逾期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5万元罚款。
刘建芬(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对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控欺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给予警告处分。罚款5万元;吕学元(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因与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3.5万元。
具体处罚如下:——
同时,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06万元。
吴喜林(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罚款55000元;黄月玲(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因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未按规定提交大规模交易报告,被罚款2.5万元;黄(时任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3万元。
具体处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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