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报新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2020年9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发布《全省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探索实施“交房(地)时发证”。截至2021年7月20日,全省已有2048个项目实现“交地发证”;在560个房地产项目中,实现了“交付即发放许可证”,惠及105,700户家庭。
据悉,“交房(地)即办证”的模式,即出让土地四清,无权属、土地出让金、税费等争议。在土地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时为土地使用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新建商品房等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并组织交付房屋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配合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在交付现场为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2021年,山东推进和扩大了“交房(地)、出证”常态化。全省各市县(市、区)制定具体方案,实施流程再造,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实践,形成了从试点到推陈出新的良好局面。
其中,涉及土地出让、规划审查、开发建设、房屋验收交付、确权登记等分散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税务、金融、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和机构的所有环节和事项,均在一个链条上办理,数据和结果共享。
推进“多尺度融合”。开发企业完成房屋项目建设后,将同时对建设项目的竣工规划条件和真实房屋测绘情况进行核查测量,一次性形成符合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和不动产登记需要的测绘成果数据。改变部门各司其职、各自为政的做法,实行“多检合一”,同步办理。对已竣工项目,部门和机构共同开展房屋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房屋测量审核入库,出具综合验收结果,完成新建房屋首次登记。
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暖业务共享、同步办理,让群众“一次都办不完”。
同时,全面实施“一网通办”,实现登记申请材料数字化、税费缴纳联网化、远程登记审核、不动产权证书电子化发放使用,让数据和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少操心。
要求开发企业在土地招标、拍卖、挂地阶段作出“许可证一出即交房”的明确承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购房人在与开发企业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或申请预告登记时,可填写《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及查询记录,并收集企业代理人、购房人及购房人信息,登记申请信息。积极将登记端口延伸至开发企业和房屋经纪机构,将房地产地籍调查提前至土地供应和综合验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补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证明、登记书等与房地产单位代码关联,实现“一码关联”。如果
据悉,山东通过推进“交房(地)办证”工作,已经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比如青岛、烟台、济宁、威海、德州等城市都实现了常态化。济南市已经意识到,购房人只需凭身份证办理新建商品房产权证,即“一证取证”。日照市整合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功能,推广电子签名,对新建商品房实行网上“不见面申请”和“无纸化办理”;威海把建设用地审批和申请不动产登记视为“一件事”。
编辑:龚小龙
审核: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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