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佣金指导价为成交价的3%,差价不能低价买入也不能高价卖出.7月26日,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填补了佛山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标准的空白,该标准于2021年8月25日实施。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集团标准。
对买卖、出租房屋的中介佣金收取提出指导价。
中介佣金应该如何收取?如何规范交易服务?《服务规范》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建议和指导,适用于佛山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佛山市房协表示,将加强团体标准的宣传贯彻,规范房地产经纪企业服务行为,提高房地产经纪企业服务水平。
《房地产经纪服务规范》 团体标准重点内容有这些:
(1)对买卖、租房中介佣金收取提出指导价
《服务规范》提出房地产经纪服务佣金收取的行业指导价:房屋销售服务佣金为成交价的3%,房屋租赁服务佣金不超过一个月租金。原则上由付款方为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三方最终协商决定。不要低价购买(租赁)或高价出售(转租)赚取差价。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的,不得收取全额佣金。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收取佣金后应提供与金额对应的服务费发票。
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同一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只能按一项业务收取佣金;合作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双方约定分配佣金。
(2)规范房屋买卖服务流程
《服务规范》整理了房屋销售的服务流程,包括:从源头收集信息、洽谈房屋、撮合交易、协助办理资金监管和银行按揭、协助办理过户登记过户、协助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等。房屋租赁服务的流程包括:信息收集、看房洽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协助支付租金、协助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等。
(3)中介不得代收租金、首期款等
《服务规范》还规范了房产经纪人的交易流程,房产经纪人和人员不得哄骗或强迫当事人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不得向客户虚假承诺承揽业务;不得收取租金、押金、定金、首付款等费用;严格执行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的有关规定;委托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准确的资料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当拒绝送达。
(4)对于投诉,中介应7日内回复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建立投诉机制。对于投诉,投诉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调查了解投诉情况,并作出答复。服务完成后,应引导客户到《渔民指南》进行服务评估。出现服务违规或服务不合格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根据服务违规或服务不合格行为的严重程度,选择采取解释或赔偿等补救措施。如果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交行业协会对本次交易的服务进行评估和评价。
【作者】华叶杰春
图片来自佛山市房地产协会官网
【作者】华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