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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基金会购房骗局 安居创业扶助工程

第三只眼

面对“买房50%返利”的违法现象,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正常监管,更好地保护公众权益。

作为一种销售手段,买房并不少见,经营者一般都是开发商。说来也怪,就是所谓的慈善组织,给了一些购房者“吐血和给回扣”。

据中国之声报道,北京钟旭公益基金会与湖北、广东两家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展“住房支持计划”: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买这两家开发商的房屋,开发商将购房款的20%捐赠给钟旭公益基金会,由基金会在20年后将补贴返还给购房人,返还总额为购房款的50%。目前,该基金会已被北京市民政局注销,涉嫌挪用资金已移交警方。据悉,一些地方也有很多类似的“慈善项目”。

平心而论,这样的“买房返利”项目,对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很有吸引力。买房人只需要支付房价的一半就可以拿到房产证;虽然相关开发商捐了一定的购房款,但可以刺激消费者用“红利”购房。对于涉案的公益基金会来说,并不是“为其他女孩穿上婚纱”——。不仅企业可以买单,钱也可以自由使用。

但事情显然没那么简单。看这“买房50%返利”事件,很明显涉案资金存在多次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是“以开展慈善活动为目的的”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还规定,基金会应当是“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惠及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看钟旭公益基金会与开发商的协议,打着慈善的旗号,实际上是深度介入房地产促销返利,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更有甚者,此类操作还存在相当大的财务和社会风险。据报道,收到购房款“捐赠”后,钟旭公益基金会并未按照此前的约定返还购房者,近400万元“流向了钟旭的关联公司”,基金会“账户里只剩下341.4元”。

比如,为了“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原始资金”,要求“非公开募集基金会的原始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原始资金必须是收到的货币资金”。钟旭公益基金会200万元的原始资金“名义上是赞助单位捐赠的”,实际上“来自于其他公司的借款”,显然有抽回原始资金的嫌疑。

在涉案基金会的非法运作下,购房者成了受害者。买房的肥皂泡破了,买房人的资金也破了,陷得很深,只能为基础买单。更糟糕的是,房地产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慈善机构的声誉和信誉也遭受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其实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法律已经有了处罚措施。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等。“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不按照章程规定的公益活动目的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以及“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慈善不是犯罪的道具。面对“买房五折”的违法现象,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慈善组织的正常监管,防止慈善在“圈钱”中“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