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就业创业证几天能拿到 办就业创业证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围绕“精简行政、下放权力、强化监管、完善服务”改革和“不见面审批”的工作要求,以服务“更好的满意度”为目标,多措并举优化业务流程,畅通群众堵点,在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失业保险等方面,大幅减轻群众工作负担和基层工作压力。

今天(9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市优化就业失业登记服务有关情况。

主要堵点

1.注册和认证不同步。登记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在街镇和区服务窗口之间跑腿,费时费力;

2.《就业创业证》正面。外省市人员办理《居住证》前需出示《就业创业证》;

3.再就业手续繁琐。也就是说,从用人单位失业的人员被新用人单位录用,需要到居住地的基层平台申请失业登记,才能办理新单位的就业保险手续;

4.有很多材料需要填写。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应为每位员工填写《居住证》。当劳动量很大时,制作表格需要时间和精力。

解决措施

开辟“不见面办理”渠道

实现了失业登记“不见面办理”

现在,工人只需要在家里动动手指,等待审批就可以生成《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电子版,同时实现“17点前申请,当天关闭”的快速响应要求;

推进 《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 无纸化

规定无需纸质《就业创业证》,就业登记等手续可凭信息系统记录办理;

无需提供实体 《就业创业证》

明确规定非本市居民申请失业登记时,只需承诺填写户籍地址和本市居住地址,不再核实实体《就业创业证》;

实现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一窗办理”

9月2日,失业人员登记、待遇审查、待遇申请一体化程序投入运行,即在失业保险待遇核准申请的同时,一并完成失业登记,实现“一窗办理、一次结算”;

简化就业登记备案流程

明确规定在我市办理了《居住证》的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失业后,被新单位录用时,无需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精简材料

即用人单位在申请就业登记时取消填写《居住证》的要求。

下一步举措

,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合作,加强就业和社保业务联动,减少工作环节。就业保险一体化办理,就业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分开办理,可以同步生成电子《就业创业证》记录。今年7月在省政治热线,群众反映“参保人员是否需要《南京市就业登记备案表》”的问题将在我市得到根本解决;

进一步推动“不见面”。逐步将业务处理扩展到网站、APP客户端,使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服务大部分覆盖在WEB、APP终端,加强外部数据的获取和使用,充分利用公安、民政、工商、教育等外部数据。

以此为依托逐步减少证明材料,力争实现“无人工审核”;


进一步强化电子版《就业创业证》使用。提供电子《就业创业证》个人登录查询、二维码查询、手机验证码查询、个人信息自助修改等功能,利用“证卡合一”、信息系统互联等手段,进一步减少纸质《就业创业证》的使用。


常见问题

Q:网上失业登记的审核与核验有什么区别?


A:两者都是网上失业登记的环节。简单地说,只有需要打印纸质《就业创业证》的才需要提交上传材料的原件,到户籍或居住地街道办理核验,其它情况只需等待审核通过就可以了。


Q:已经办理过《就业创业证》,从用人单位失业后去新单位就业,需要再办理失业登记吗?


A:已办理过《就业创业证》(无论是否打印过实体证)的人员,直接办理新单位用工登记,不需要再次办理失业登记。


Q:实际劳动合同起始月份已缴社保费的,合同起始日期是否需要修改为次月?


A:不需要,按实际合同起始日期填写。


Q:电子版《就业创业证》如何使用?


A:电子《就业创业证》办理成功后,劳动者无需提供纸质《就业创业证》,凭个人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求职登记、单位录用、参保登记、灵活就业登记、培训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


Q:误办的用工登记记录该如何处理?


A:由于单位经办人员录入错误、个人未实际到岗、单位已无法联系原因导致的无效用工登记,可填写《单位用工登记删除记录单》,到经办机构办理删除。已经参保的无法删除,需先联系社保经办机构撤销参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