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0要利用注册制改革的趋势循序渐进,否则会弄巧成拙。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T 0可以在蓝筹股中占得先机。虽然还不错,但在实践中可能不太合适;除了被机构利用,还容易误导习惯跟风的普通投资者,尤其是散户。
T 0不妨带头做蓝筹股这句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只是脱离a股基本现实的幻想。目前,除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外,a股其他所有相关板块的划分都只是概念性的,没有明确的边界和固定的归属。以蓝筹股为例,一般来说,市场认可的蓝筹股主要分布在沪深主板。但这并不意味着创业板、中小板没有自己的蓝筹股。即使是一些一直被市场习惯归类为沪市或深市蓝筹股的股票,也有部分股票可能因业绩变动或并购重组而被剔除。如果一定要在上海或者深圳的所谓蓝筹股中尝试T 0,在没有一个可定义的判断蓝筹股的标准的情况下,它的可操作性必然会成为一个问题。即使最终在标准上形成了某种共识,也可能需要一些必要的、公平的资质评估。这种工作永远不会比任何一种追求卓越的竞争更容易。为什么要靠繁琐的正式程序甚至行政手段的介入,去完成一件原本意义上非常市场化的事情,而即使勉强能完成这样一个正式的程序过程,谁又能保证结果的公平呢?这个所谓的T 0有什么市场意义吗?
蓝筹股所谓的优势就在于“稳”字。然而,其市场趋势的稳定性更多地取决于其股权结构的稳定性,而不是其业绩的稳定性。相当一部分蓝筹股的控股股东是国有机构或民营企业的创始人。出于稳定经营和资产保值的需要,他们一般不会轻易退股。无论蓝筹股是否实行T 0,都不会频繁买卖。当然,也不排除部分机构投资者出于增加投资价值或盘活资金的目的,需要激活交易。如果蓝筹股实行T 0,将成为最活跃的粉丝和主要受益者。蓝筹股T 0,可能会给中小投资者随风摇摆的机会。然而,没有人能说出这个机会对他们来说是好是坏。如果因为这个聪明的人会太多,这样的市场能稳定下来吗?如果市场实行T 0只是为了迁就一些蓝筹公司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那么这样的T 0是没有必要的!这可能就是蓝筹股T 0政策早些年被提上日程却未能付诸实践的原因。
事实上,市场稳定和股票稳定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但显然离不开政策导向。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市场交易体系中,既然IPO前5个交易日可以放开涨跌限制,然后涨跌限制从原来的10%放宽到20%,为什么还要保留T 1而不引入T 0?证监会当时的答复只是条件尚未成熟。那么,什么是成熟,什么是不成熟,谁又能说得清楚呢?事实上,放开T 1下的涨跌限制并非没有风险。在T 1的市场交易机制下,随着涨跌限制从10%放宽到20%,最大幅度甚至可以接近40%。如果你犯了一次错误,你每天会损失20%左右,30-40%的差异也不是不可能。这么大的损失能不吓跑一些缺乏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吗?由于科创板只有增量新股,没有老股,入市门槛也提高到了50万元以上,价格上限放宽带来的震荡风险可能不大,所以创业板就不一样了。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随着上市新股进入20%的增减持阶段,股票份额也将申请放宽至20%的增减持。对于那些业绩不仅缺乏成长性的老牌创业板股票来说,不就是等于灾难吗?事实上,创业板曾经因为符合实施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而有很大的趋势,但随着越来越接近注册制,越来越下滑。恐怕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离不开对老股和新股同时实施20%跌停板放宽政策所带来的恐惧。
其实,应对价格上限放宽带来的交易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T 0。虽然T 0具有很强的投机性,但即使在T 0交易没有被公开允许的情况下,伪装的T 0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存在。但是,这种变相的T 0必须以先有一些股票为前提。对于资金量不同的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灵活实施T 0的自由度也会不同。资金量大的投资者往往可以用这种变相的T 0翻云覆雨,而资金不足的投资者难免会缺钱,更不用说难以规避风险,有时候人们往往会去寻求,被骗了也不知道怎么做。在T 0相等的情况下,当天买入的股票也可以当天卖出,这样不仅机构投资者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由空间,小投资者也可以及时止损,这样一旦买入就不用被动被套牢挨打。如果能看清形势,有时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买卖策略,化败为胜,或者在获得一定利润时及时省钱。即使在公平性方面,T 0至少比T 1条件下的T 0略好。至于T 1,它只有大资本和大机构,但不允许小散户过线,就更不用说了。
ont-size:15px;">无可置疑,趁科创板、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条件下放开涨跌幅限制等一系列政策之机,顺势而为地推出T+0,方为上策。这不仅将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而且也能更好地体现交易公平,较好地弥补放宽涨跌幅限制所有可能放大风险的制度性缺陷,维护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何乐而不为乎?当然,对于T + 0 有可能带来的过度投机的风险,也是需要加以警惕和防范的。在这方面,上交所曾经有过的单边T+0设想,也有一定的道理。本文源自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