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起案件的起诉书。湖北男子陈某、安徽男子石某在杭州余杭组织9名妓女卖淫,非法获利100多万元。他们已被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详情:
2019年2月至8月16日,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石某某等人,组织杨某某、陈某某、杨某某等9名妓女在杭州市余杭区某足浴店、公寓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非法获利100余万元。在此期间,被告陈某负责管理妓女、记账、值班等。而被告人石某某则上前租用该公寓卖淫场所,帮忙记账和带客户等。
检察院认定:
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石某某协助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8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的规定,如果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潇湘晨报综合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