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马)近日,我市制定《关于鼓励支持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助推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激发涉农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发展。
统筹安排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扶贫产业龙头企业工作。每年筛选认定一批扶贫产业龙头企业,从农业院校中选拔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双向选择引导精准对接,两年停滞。专业技术人员保留原工作岗位,保持同等待遇和供给渠道,享受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参照驻村帮扶小组成员标准享受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
鼓励涉农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在龙头企业兼职或在岗开办经营主体。涉农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以在扶贫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兼职,也可以在工作岗位上开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可以根据兼职人才的实际贡献缴纳,并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
支持涉农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离职创业或依托龙头企业创新创业。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等级,在离职期间予以保留,并连续计算工龄,连续计算原岗位或聘用时间,离职前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对离职创业或依托龙头企业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同级财政可提供5万元至20万元贷款贴息支持。
加大对扶贫产业的技术服务、人才支持和项目支持。聚焦牛、羊、鸡、蔬菜、水果、细菌、马铃薯、医药等重点扶贫产业。专家指导组择优遴选,市财政按每年1万元落实专家指导组工作经费。从涉农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中抽调50人组成农技巡回服务队,开展常态化农技巡回服务。开展农业技术能手促产业、助脱贫活动,每年选派科技委员500余名,在停滞点引导产业发展。对在促进脱贫攻坚中产业效应突出的项目,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鼓励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建功立业,设立“助推产业扶贫特别贡献奖”,每年奖励3-5名中央、省级军工单位和10名左右在助推武威脱贫攻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扶贫产业人才项目扶持资金,对带动作用强、经济增长点大的重大扶贫产业项目,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至8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每年评选表彰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扶贫效果明显、对推动产业扶贫贡献突出的优秀龙头企业、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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