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根据河北省支持复工复建和房地产生产的有关政策措施,3月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证书自动延续的公告》号文件,决定印发, 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验等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以及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公告同时明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符合自动续期条件的有效电子证书4.3万份已完成续期签注,原电子证书作废。请相关企业和个人登录“河北政务网”下载新证书使用。
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集中,符合自动换证条件的城市颁发的建筑、勘察设计、房地产企业资质等有效纸质证书,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继续使用原证书,无需到审批机关办理换证或签注手续。确有必要的,以2020年6月30日为原证明的到期日。
(闫媒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