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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广告代理赚钱吗 微店代理赚钱吗

《华尔街日报》资深记者李京

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力量。近年来,流量“变现”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不仅推动了网络经济的蓬勃发展,也导致了通过“作弊”刷高流量的“灰黑产业链”的出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腾讯公司)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共同起诉哈尔滨克利福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利福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邓某某至法院。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浦东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图片

今天(7月15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祈祷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00万元。同时发表声明消除影响;邓某某在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广告刷的数量

腾讯对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

有两个消息称,腾讯是微信平台的运营方,通过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文章的内容中投放广告,可以将用户的访问流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同时,两原告将给予发布热门文章的微信官方账号主体一定比例的利益,鼓励其持续生成高质量文章。

但两原告认定,克利福德公司涉嫌通过其“蚂蚁平台”组织、诱导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的账号主体虚假增加微信官方账号内文章流量,骗取广告份额,干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平台流量数据。同时还通过平台组织、帮助、诱导微信账号交易和账号辅助解封交易,提供“推广工具”功能,帮助用户一键收集、编辑、分享、传播微信官方账号文章内容,从而窃取微信官方账号广告的合法交易机会。

两原告认为,克利福德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故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500万元。同时,要求他承担连带责任。

两名被告辩称,他们不同意原告的所有主张。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克利福德公司只为任务发布者提供交易平台,不直接参与用户的任何交易,并制定了严格的任务规则来规范平台的运营。“蚂蚁平台”不是刷单平台,付费浏览广告是常见的商业模式。克利福德公司未实施帮助他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未侵害两原告的竞争利益。

判交300万!

法院认为这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经审理,上海浦东法院认为,本案中,微信官方账号内相关微信运营者通过“雇佣点击/诱导点击”的方式,虚增其在微信官方账号内文章的流量,赚取微信平台广告份额与发布任务成本的差额,侵害了微信用户、广告主、二原告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网络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克利福德公司虽然不直接从事刷单活动,但为这类活动提供机会和场所,撮合交易,通过向用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或提现费实现盈利。同时,克利福德公司在“蚂蚁平台”上设置了人工审核链接,明知平台中存在大量浏览点击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文章和广告的任务,仍允许用户将此类任务上架,并设置奖励鼓励用户

同时,法院认为,“蚂蚁平台”提供微信账户交易和账户辅助解封交易服务,严重违反了互联网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根据“蚂蚁平台”规则,克利福德公司知晓并对该行为采取积极态度,已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因此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两原告主张克利福德公司应向用户提供“推广工具”,法院认为该部分法益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范围,故不予支持。

除了制止不正当竞争、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外,被告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金额

额,法院综合考量原告知名度、被告运营规模及主观恶意等因素,酌定祈福公司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在涉案行为持续的部分时间段内,祈福公司曾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邓某某系公司唯一股东,鉴于其未能证明与公司财产独立的情况,故判决其在8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说法:


网络平台组织虚假交易


构成帮助他人虚假宣传


上海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本案审判长宫晓艳表示,近年来,市场经营主体对流量的争夺日益激烈,与此同时,网络刷量行为也在各互联网细分领域悄然出现。该类行为在对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造成直接冲击的同时,甚至形成了从前端刷量者到后台组织者的灰色产业链。本案所涉网络交易平台借助虚拟商品交易的合法外观,组织、帮助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个体进行广告刷量。此类行为痕迹隐蔽,导致大量无效流量滋生,并破坏微信平台业已建立的广告投放模式和公众号优质内容激励机制,应当给予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否定评价。通过虚假宣传条款对该类行为进行规制,有助于营造真实、高效的互联网营商环境,确保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柴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