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4日电(记者知望)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济南市将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标准由此前的1.2万元提高到2.4万元。
济南市规定,各类人员首次开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后登记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正常,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家,均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员工符合要求的,给予每位员工一次性发展补贴2000元。
据了解,济南市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将实施至2018年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