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伟每经编辑:叶枫
酝酿已久的新三板转让上市制度公开征求意见。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三个部分明确了转让上市的相关要求。
所谓转让上市,是指已在新三板精选层上市满一年且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不再通过传统IPO途径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让上市。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将为新三板上市公司提供更多的可选路径。
证监会表示,为了更好的推进实施转板上市制度落地, 《指导意见》 要求遵循四大原则。
1.市场导向: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自主决策转板,自主选择交易所和板块。
二.统筹考虑:上交所、深交所、国家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公司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制度规则衔接。
三.试点先行:初期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中一个板块进行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评估完善向股票市场转移的机制。
四.风险防控:有效防范转板上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做好应对极端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准备。
此次下发的 《指导意见》 核心内容在于对转板范围、转板上市条件、转板上市程序等5方面作出明确,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梳理如下:
问:我可以转到哪些板?答: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NEEQ上市公司可申请转投上交所科技创新板或深交所创业板。
二.问:哪些企业可以换板?答:申请转市的企业应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且在精选层挂牌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上市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板上市条件。
3.问:如何翻板?答:转让上市的程序主要包括: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交转让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上市的决定,企业终止在新三板上市,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四、转板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上市保荐机构。
动词(verb的缩写)股份限售安排:在计算上市公司上市后股份限售期限时,原则上可以扣除选择层面的限售时间。
新三板转让制度的完善,将为新三板企业引入活水。然而,由于不同的董事会隐含的风险不同,转让的风险也在增加。因此,证监会要求上交所和深交所建立高效透明的转让上市审核机制。移交董事会进行上市审核;全国股份转让公司加强精选级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督促申请向市场转让的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异常交易监管,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材料进行充分核实、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加强对交易所审计工作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
证监会表示,建立转让上市机制是新三板改革的关键举措之一,有利于为中小企业成长开辟市场通道,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截至2020年3月5日,在新三板上市的73家公司,包括出卖、苏州安讯士,均已公告声明,对精选层产生影响。
在公开募捐者看来,这对新三野猪绝对有利
封面图片来源:图片网
国家商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