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任)6月28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今年秋季,海口小学继续实行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入学,小升初继续实行优质初中就近入学与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今年秋季学期,海口市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7月29日至8月6日,是新生网上申请学位的时间。学生或其监护人可登录海口市教育局(http://www.hkjy.cn)网站,点击“小学、初中新生申请报名”接入系统,在线填写信息。
《方案》明确今年秋季入学的海口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方案》强调,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对于申请录取的学生,学校要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实,避免错漏;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热情服务学生和家长,耐心解释和说服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禁止“以权择校、以财择校、以分择校”行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据悉,今年招生工作期间,海口市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将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党纪责任。
海口网6月28日消息
(1)7月29日至8月6日,新生网上登记各类录取信息。
(2)8月5日至8月13日,家长提交纸质材料报名。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区内学校安排,学校接收相关材料。不符合海口市公办学校录取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退回原就读地或去民办学校就读。
(3)8月12日至8月20日现场核查。区属学校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各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招生办备案。
(4)8月21日至8月23日,核对确认。市(区)招生办将对区内已录取新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同意确立学籍。
(5)8月30日-31日,新生报到。
海口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时间表: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市区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套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线对口学校接收。如果居住地(套房)已经有适龄儿童少年(一户居住,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市、区招生办将统筹安排招生。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当是新生及其父母在海口市唯一合法稳定的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两年。如果出租屋(套)内没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将被指定的对口学校接收。如果住房(套房)已经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在规定的对口学校就读,市、区招生办将统筹安排入学。如果你租房子住不到2年,根据你所居住地区的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市、区招生办会进行整体调整
style="font-size:15px;">(2)本市乡镇(指海口市主城区外围17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演丰镇、大致坡镇、三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7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
②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
③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⑤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5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重要提醒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能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7)不符合入读我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新增海景学校
记者发现,今年的划片范围与去年没有太大的改变,最大的变化是新增海景学校的中小学划片范围。海景学校的划片范围目前已经确定,小学部是和平大道(自海甸四东路路口北段)以东,海甸四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初中部是人民大道(海甸五中路以北段)、海兴路以东,海甸五中路、海甸五东路以北,碧海大道以西,碧海大道以南。也就是说,原本划片在美兰区白沙门小学和九中海甸分校的部分中小学生今年将被划至海景学校就读。
海甸岛划片范围变化部分解析:
十六小学2016年学区范围是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水岸阳光B小区,海达路以东一带住户。
2017年的学区范围是和平大道(从和平桥起至海甸四东路路口南边)以东一带。
三十一小2016年学区范围是海甸四西路以南一带住户(含拦海村)、水岸新城A、B小区、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
2017年学区范围是海甸四西路以南(含拦海村)、海达路以西一带住户。
白沙门小学2016年学区范围是白沙门一带及海甸四西路以北住户(含海景花园)、福安村。
2017年学区范围是白沙门一带及海甸四西路以北住户(含海景花园)、和平大道以西。
十八小:该学校已经被撤并,原来的学生按照新划分范围安排至海口市第十六小学和海口市第三十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