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0多元的茶叶原料和设备约束钱在家加工袋泡茶,不用出门一个月就能赚近万元。200多人被感动,但他们不认为这是一个诈骗陷阱。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借“代加工”骗取被害人存款的网络诈骗团伙。两名主犯胡和林墨杰分别被判处11年和10年有期徒刑。其他12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简要案情
2019年11月,被告人胡通过网络发现其可以通过开发一次性茶包代替加工商、收取“克制金”等方式骗取钱财,遂要求被告人林默杰将孝感市干坤办公楼22楼、银泰城12楼、小吴广场3楼租赁为办公用房,并购买办公桌椅。胡要求其委托人申请巽桥公司营业执照,在百度网站上对巽桥公司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安排林默杰担任财务人员。他以巽桥公司的名义,先后聘请被告人朱某军、为公司技术人员,被告人只是发货人,被告人黄默菊、徐某华、梁为操作人员。
胡、林默洁等人通过阿里巴巴1688等平台购买茶叶和封口机设备,先后通过Aauto Quicker APP等网络平台发布加入茶叶包加工的广告,获取受害者联系方式,再将受害者联系方式分发给电话接线员,并安排电话接线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发言名单”内容对受害者进行宣传。公司通过向客户免费提供茶叶原料,签订合作营销合同(设定严格的产品资质标准),负责回收茶叶包装成品,达到公司免费发送的茶叶包装封口机设备等一定数量的虚假内容,伪造结算及加工费转账截图,欺骗受害人先从680元或980元支付定金, 然后通知发货人将便宜的茶叶原料、茶叶包装封口机、茶叶包装、棉线和两份联销合同邮寄给支付定金的受害者。
随后,公司安排技术人员与受害者联系,通过视频向受害者讲解茶包的操作规范。受害人将加工好的茶包邮寄给公司后,朱某军、按照胡的标准对茶包进行了超出合同约定的检测,导致加工户生产的茶包不合格或合格率低,从而拒不支付或仅支付少量加工费。当被害人多次操作无法获得预期的加工费,无奈要求退还“克制金”时,技术人员以被害人违约影响公司订单为由,要求被害人赔偿损失,从而非法占用被害人支付的“保证金”和“克制金”。
2020年6月3日,公安机关在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银泰办公楼1208室抓获胡、林默杰、朱某军、一伙、一伙。
据统计,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胡伙同他人,在多个省市诈骗被害人220余人,涉案金额共计101.3万元。
简要案情
枣阳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林默杰、朱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隐瞒真相,合伙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胡、林默洁、朱、一伙、徐某华、梁、袁、王默洁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杨默昌、黄默菊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华、付、王默沙诈骗数额较大,1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胡、林墨杰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朱某军、陈某、陈某一伙等十二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共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综上,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同时,被告人徐某华、王莫杰等9人自愿返还应追缴的违法所得及经济损失共计13.8万余元,并对涉案被害人按比例予以偿还;判令被告人胡、林默杰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继续赔偿被害人220余人经济损失共计80.7万余元。朱某军、陈某等12名被告人对各自相应的被害人在诈骗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编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