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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业补贴 永康大学生创业补贴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晋[2018]45号),

《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郑锦办发〔2017〕105号)等文件,

自2019年1月1日起,

金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新政策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是原职工医疗保险,按月缴纳。

第二档和第三档是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年缴费。

目前,我市二、三档征收工作已全面开展。

付款时间为

2018年12月31日

请被保险人及时支付保险费

请注意!以下为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及全部参保人员大病保险保费征缴情况。

支付对象

(一)基本医疗保险(第二、三项)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幼儿园学生,下同)和领取本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在企业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大病保险的缴费对象均为在本市领取居住证的职工(一级)、城乡居民、外国人(二级、三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已包含大病缴费至300元,无需再缴费)。

付款标准和等级选择

支付标准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三项)

基本医疗保险二级2019年个人每年缴纳1480元(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20元)

2019年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缴纳500元(含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20元)

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补助标准:

永康市户籍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持证精神病人、困难学生、重点特殊照顾受助人员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二级基本医疗保险。上述补贴群体范围以2018年12月相关部门登记的为准。

温馨提醒: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参保人员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缴费标准预生成,需要将三级缴费改为二级缴费的,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等级变更。

(二)第三档变更为第二档缴纳费用:

1.前往各镇(街道、区)农村商业银行支行社保窗口;

2.由永康口袋人社在微信官方账号办理。

(2)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的保费最多可以交100元。在本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如果参加了二级、三级保险,其1480元、500元的保费已经包含了大病并支付到300元。

大病保险特殊人员补贴标准:

永康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由财政全额补贴缴纳3笔保费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持证精神病患者由财政全额补助选缴保费1份,以上人员的认定时间截止2018年12月。参与企业转制退休人员,从托管经费中补助选缴保费1份。如果同一人员同时享受不同类型的缴费补助,按最高份额予以补助。


缴费方式


(一) 委托银行代扣:


1、2018年度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已与银行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代扣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


2、未签订代扣协议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农商银行的各网点签订代扣协议,并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


3、2019年度新参保人员,到村、社区办理登记手续后,再到农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4、领取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凭身份证、居住证到各镇(街、区)农商银行支行社保窗口办理。


(二)手机网上缴费:


1、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分别通过公众号“永康掌上人社”(手机微信、支付宝、浙里办APP都可扫码进入),进入“办事大厅”,选择“城居缴费”、“城居代缴”、“大病选缴”办理。


手机微信 手机支付宝 浙里办APP


“城居缴费”可为亲情社保捆绑家庭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城居代缴”可为任何二档、三档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费。


注意: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成功后,方可按上述流程缴纳。


(三)银行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未通过网上缴纳,也未委托银行代扣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农商银行的各网点现金缴费,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


浙江农商银行APP


缴费时间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待遇标准


2019年医保新政和2018年相比:


(一)住院年最高报销限额提升。一档、二档参保人从18万元左右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30万元,三档参保人从12万左右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到20万元;


(二)慢性病种年报销限额增加。一档、二档参保人由2400元提高到5000元,三档参保人由12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住院待遇大幅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分别报销90%、80%、75%;经批准转外就医个人先行自付由原来的30%(定点)、50%(非定点)均下降为10%。参保人办理异地居住登记手续或经批准转院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先自付10%,未经批准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先自费20%,再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报销。


名词解释: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的医用材料。


特别提醒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便于银行扣缴,请在12月28日前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费用。


请注意:大病选缴需要连续缴费满3年才能享受相应待遇,此次征缴期内未选缴人员,视作大病选缴中断。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新生儿在出生60日之内办理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出生30日内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来源: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