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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其中披露了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的部分犯罪事实。发布《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谢某某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潘启胜(数据地图)

判决书显示,谢某某系李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南漳李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李梅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李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实际由谢某某控制经营。

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6年,李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关照湖北省南漳县新建工厂、发展旧工厂的过程,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潘启胜(另案处理)借款,后者担任湖北省南漳县县委书记、长江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行贿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66万元及价值17.1287万元的汽车一辆。,

2009年10月,时任南漳县委书记潘启胜视察李梅纺织集团公司。谢某某提出,公司厂房北侧南漳县城关镇庙村应收购一块新土地用于新建厂房。公司旧厂房拆除后,土地性质将转为商业用地。为了缩短建厂周期,节省资金,潘提出先建厂房。潘表示支持。

此后,潘启胜帮助建造新工厂,改变旧工厂的土地性质,并返还土地出让金。新工厂已经建成,但没有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证书。要感谢潘、

2011年11月,已调任孝感市委副书记的潘启胜联系谢某某为弟弟“借车”(另案处理)。谢某某知道,2010年至2011年9月,谢某某先后三次送给潘20万元。

2015年7月,因公司现金周转困难,谢某某找到已调任长江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借钱,潘答应借给。在其安排和推动下,长江传媒集团未按规定报经管理部批准,即于2015年9月和10月以委托贷款形式分别向李梅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李梅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出借2000万元和1500万元。2016年3月至4月,3500万元贷款期限陆续到期。在潘的帮助下,长江传媒集团将贷款期限延长六个月。此后至2017年1月,潘在贷款展期、贷款主体变更、贷款续贷等多个方面为谢的公司提供了帮助。事发时,李梅进出口公司对长江传媒集团的贷款仍为980万元。

为感谢潘启胜帮忙借钱,2015年10月,谢某某在潘启胜办公室给了他3万元现金。次月,谢某某再次表示感谢。请谢联系他的哥哥。之后,谢某某通过其妻侄潘的银行账户分20期向其在的弟弟转账100万元,由他掌握并使用。潘启胜得知后,让叔伯兄弟垫资17.1287万元购买了一辆思域牌轿车,送给其胞弟。

在这之后

,在谢某某的安排下,潘某与柳仕美签订代为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并进行公证。谢某某分两次通过潘某的银行账户,再次向潘启胜胞弟的银行账户转款23万元、20万元,以使房屋买卖显得更加真实。




判决书显示:2019年4月,潘启胜得知湖北省纪委监委在对其进行调查,遂与自己胞弟合谋应对调查,将思域牌汽车和23万元现金退还给谢某某,还以退还售房款差价的名义,将24.985万元经潘某银行账户退还给谢某某。




法院认为,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谢某某作为对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行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单位行贿的全部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决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谢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潘启胜出生于1965年1月,曾任湖北省省商务厅副厅长、南漳县委书记、孝感市委副书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国资委主任等职。2017年11月起任孝感市委书记。




2019年11月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潘启胜简历




潘启胜,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黄冈市委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黄冈市体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冈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务。




2005年12月,任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年2月,任襄樊(阳)市委常委、南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9月,任襄阳市委常委;




2011年11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2年9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4年3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4年8月,任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4月,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7年1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9年1月至1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系第十一届湖北省委委员,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