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存出入库
(一)材料采购入库、采购退货
1.所有材料应按计划采购,以保证生产需要。材料采购回公司后,库管员负责签收并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前应对所有材料(包括委托加工的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质检部门要求检验的,由供应部门向质检部门提出申请,由质检部门负责实施并出具质检报告。
3.检验合格后,采购业务凭采购清单和质检报告,根据实际收到的合格材料填写材料入库单,入库单需经买方、库管员、质检员签字后生效,这是采购付款的要素之一(预付款除外)。材料收货单一式四份,分别是财务会计复印件、仓库复印件、供货付款复印件和质量控制部门复印件。
4.对于某项目产品专用的非通用原材料,采购部门必须按工程技术部门出具的采购清单进行采购,仓库也必须按此清单进行验收,与清单不符的材料不得入库。
5.如果供应商超出采购数量交付部分货物而没有赔偿,则应与交付部分一起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单上增加备注,以方便采购结算。
6.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在采购前办理入库手续,送回加工,加工完成后。当送到加工单位时,应办理入库手续,并在收件人的目的中说明。
7.如果仓储材料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如果可以退回给供应商,则应办理采购退货手续。采购业务应填写红字(或负数)收货单,由采购经理签字,采购部门负责将材料退回供应商。采购部门应监督退货情况,向供应商询问退货的收货程序,并将该程序的副本交给仓库,仓库将移交给财务会计。
8.材料入库单(含红字入库单)应列出入库日期、供应商全称、材料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项目产品专用材料也应标有项目编号。
(2)材料接收和交付
1、生产领用材料
1)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必须通过原材料仓库的收集程序收集,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收集生产材料。
2)各生产部门领料人员由生产部门指定,报仓库、财务部备案。仓库原则上不接受非指定人员的提货业务。
3)拣货员必须持车间主任批准的拣货单到仓库办理拣货手续。材料收齐后,领料员和仓管员在材料发货单上签字确认。材料出库单一式四份,财务部、仓库、领用各一份,存根每月装订一份,入库备查。
对于因生产需要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采购物资,生产车间必须收到质检部门的合格物资通知,到仓库办理领料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同时,仓库应根据材料发货单和质量检验报告办理入库手续。
4)领料单应列出领料日期、使用单位、用途(项目名称和编号或其他用途)、材料名称和规格、计量单位、数量等。
5)如果车间收到更多暂时不需要的材料,应及时退回仓库。清单应由拣货员制作
2)售后服务材料接收单由售后服务部提出,营销管理部确认。清单一式三份,仓库、售后、营销管理部门各一份。
3)库管员凭售后服务人员提交并经售后服务部、营销管理部确认的完整材料清单办理领料手续。材料收齐后,售后服务人员和仓管员在材料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4)售后服务完成后,售后服务人员应记录材料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将剩余材料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同时,维修过程中更换的废旧材料应退回仓库进行专门登记。
3.在其他情况下收集材料
在其他特殊情况下,如果材料需要出库,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半成品登记管理
1)各生产部门(包括班组)生产的用于下道工序的半成品,半成品完工时应登记《半成品完工登记表》,对检验不合格的应进行标识。半成品完工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日期、车间/班组、项目编号、半成品名称及规格、数量、所用时间,由生产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签字确认。
2)上道工序生产的半成品如需下道工序收集,应按生产计划合理收集,并办理半成品交接手续。半成品交接清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日期、项目编号、半成品名称、规格、数量,由上下工序交接人及其班组长签字确认。
5、成品入库
1)成品入库手续凭检验合格当天的质量检验报告办理,生产部填写产品入库单,由车间主任和质检人员签字确认。产品收据一式三份,财务和仓库
库、生产车间各一联。2)产成品办理入库时,入库人员应清点所有成品清单及随机附件,保证产品完整无缺,且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
3)产品入库单必须记录入库日期、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编号等内容。
6、产成品出库及退库
1)产成品的出库必须依据经批准的产品出库通知单办理。
2)产品出库通知单由营销管理部发货员根据合同跟踪情况开具发货清单,由财务审核签字,并经营销管理部主管审批,方能发货。
3)发货清单上应说明:日期、客户名称及地址、收货单位及地址、工程名称及其编号、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及规格、数量、产品识别码等内容。发货清单一式五联,财务、营销管理部、客户、门卫、发运各一联,存根联按月装订成册,由营销管理部留存备查。发运人员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4)发运人员须根据经质检、生产部门确认后的发货清单方可发运。产品发货单的内容基本上与产品出库通知单相同。产品发货单一式四联,生产、送货回执、客户各一联,存根联按月装订成册,由营销管理部留存备查。
5)送货回执经客户进行有效签章确认后返回营销管理部,财务部保留复印件。
有效签章是指如下情况之一种:
a.合同中约定的客户全权代表的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b.客户指定的现场收货人的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c.客户现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客户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d.收货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
6)已出库产品被客户退回的,必须填制产品销售退回入库单,营销管理部、生产、质检、财务签字确认。
7)对确实无法销售的产品,其零件可以继续投入生产使用的,产品在拆散之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存货盘点
1、仓库管理员应作好存货的入库验收、分类存放、发货出库等工作,并及时根据存货的入库、出库单据登记存货台账并录入电脑,认真履行存货管理职责,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
2、为核对存货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考虑到公司材料种类繁多,一次全部盘点工作量太大,公司存货实行分类定期轮流盘点制度,对单位价值较高的原材料每月进行盘点,对单位价值相对较低的原材料以3个月为周期盘点一遍。盘点时间一般为每月25日左右。
3、为了弥补定期轮流盘点的不足,根据需要,还可不定期地对部分材料进行抽查盘点。
4、存货盘点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
5、存货盘点的执行人员分别如下,财务部派员监盘,以下相关部门配合:
1)原材料:主要为仓库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负责品质判断。
2)半成品:生产车间的班组长、文员或统计员。
3)产成品:营销管理部、生产车间。
6、存货盘点后应制作盘点表,由参与盘点的人员签字确认。
7、对于存货的盘亏和盘盈差异,仓库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财务核实,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账务调整。
三、存货特殊处理程序
(一)存货的报废
1、仓库管理员对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应单独存放,并造册登记,不得随意处理。
2、对经检验确实无法使用并需由公司承担损失的存货,应及时履行报废手续,迅速清理。
3、原材料报废由仓库提出,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质检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做报废处理。
4、对已批准报废且尚未办理出库手续的存货,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办理存货出库手续,按存货类别分别填制“其他出库单”。
(二)包装物、下脚料、边角余料等废弃物的处理
1、仓库应分门别类对废弃物进行收集整理,并存放于指定位置,便于处理。
2、包装物等价值低的废弃物,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清理出售;废铁等价值较高的废弃材料,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招标,供应部、财务部参与确定收购单位后进行处理。
3、对废铁等价值较高的废弃材料,由仓库、财务部、行政管理部派员监督清理过程,并登记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制表经参与人签字后由财务部副经理报告总经理。
4、所有存货报废的变卖收入均需交公司财务部。
四、存货统计报表
1、材料仓库每月终了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收发存报表,主管签字确认后向财务部报送。
2、产成品仓库每月终了2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成品收发存报表,向财务部报送。
3、生产车间每月终了3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统计报表,向生产部和财务部各报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