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济南市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号文,从“保障企业复工就业需求”等六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为落实、细化、落实好这些惠民利企的好政策,助力济南企业复工复产和职工就业创业,3月6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济南市应对疫情稳就业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所有涉及补贴资金的项目细化了申报和分配程序,确保政策快速落实、早出成效、多出成效。
一次性就业补贴
1.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企业名单由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见附件1,文末代码扫描)。企业的开办时间和在岗人数由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确定。
2.主要内容
根据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期间企业在岗人数,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3.资金来源
就业补贴资金。
4.补贴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
申请: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jnzwfw.sd.gov.cn/)申请,填写《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文末扫码)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花名册》(见附件3,文末扫码)。
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与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信息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和花名册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公示。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打印《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公示》(附件4),并在区县明显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就补贴。
发放。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就业补贴资金,将补贴资金按规定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并保留相关资金分配凭证。
5.工作时限:自企业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公示、发放工作。
咨询电话:(0531)87081656
(齐鲁晚报齐鲁珍记者韩晓彤通讯员王帅)
找记者、报道、求助,各大APPlication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资讯站”,全省600多家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报道他们的材料!我想报告